薛之謙演唱會門票沒搶到 男生揚言炸場館結果慘了......
更新時間:18:30 2024-01-11
發佈時間:18:30 2024-01-11
發佈時間:18:30 2024-01-11
近日,雲南曲靖市一名學生瞿某因未買到薛之謙演唱會門票,為發洩不滿,在短視頻平台發文稱要「炸體育館」,被公安機關處罰。
雲南網警今(11)日通過社交平台發布了一則關於雲南曲靖一名男子揚言實施爆炸,被處罰的信息。經公安機關依法調查,瞿某(男,21歲,在校學生)因未買到薛之謙演唱會門票,為發洩不滿,隨即在短視頻平台發布曲靖體育館及薛之謙演唱會海報圖片,並配文:「沒搶到,大家不用來了,我準備把體育館給炸了。訂了車票的和演唱會票的可以退了,住的地方也退了!」
雲南網警指瞿某涉嫌揚言實施爆炸擾亂公共秩序,公安機關依法給予瞿某行政罰款500元的處罰。
雲南網警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
1. 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2. 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3. 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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