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教師姜文華殺害學院書記 被判死緩
更新時間:10:36 2024-02-01
發佈時間:10:36 2024-02-01
發佈時間:10:36 2024-02-01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24年2月1日上午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姜文華故意殺人案,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姜文華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被告人姜文華限制減刑。
2021年6月7日,中國上海復旦大學發生一宗駭人命案,該校一名39歲數學學院研究員姜文華疑不滿遭解僱,而持刀當場割喉殺死其上司,49歲的數學學院黨委書記王永珍。
復旦大學曾發聲明,澄清姜文華雖然被評為考核不合格,但實際上並未解聘,甚至連續兩年續簽合同。
據法院敘述案情指,被告人姜文華在復旦大學數學科學學院擔任聘任制青年研究員期間,因工作不順而遷怒於學院黨委書記王永珍,並事先購買刀具伺機報復。2021年6月7日下午,姜文華攜帶事先準備的尖刀進入被害人王永珍在復旦大學邯鄲路校區光華樓的辦公室,持刀刺切王的頸部及軀幹部等處數十刀,致王當場死亡。作案後,姜文華明知他人報警而在現場等待,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經鑒定,姜文華患有復發性抑鬱障礙,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網上流傳,姜文華從蘇州大學轉職復旦數學院後,受到王永珍的壓制,導致其申請項目和評定副教授職稱都受限。其中流出一個受壓理由是姜文華政審不過關,但這個說法未獲復旦大學證實。
法院指姜文華預謀作案 手段殘忍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姜文華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姜文華是預謀作案,其作案手段殘忍,後果嚴重,依法應從嚴懲處,綜合其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及自首等情節,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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