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足腐敗案│被控受賄近2500萬元 前中國足協副主席于洪臣被判處監禁13年

更新時間:11:14 2024-03-26
發佈時間:11:13 2024-03-26

中國田徑協會原主席于洪臣涉嫌受賄,被判處監禁13年。央視新聞客戶端報道,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二(3月26日)一審公開宣判中國田徑協會原主席于洪臣受賄案,對被告人于洪臣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

黃石市人民檢察院今年1月指控,于洪臣先後利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中國足球協會副主席、黨委書記、國家體育總局田徑運動管理中心主任、中國田徑協會副主席兼秘書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經營、聯賽晉級、職務競聘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10年4月至2023年2月,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2254萬餘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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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中國足球協會原主席陳戌源涉嫌受賄,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除陳戌源和于洪臣案外,中國法院星期二也將對中國足球協會原常務副秘書長兼國家隊管理部原部長陳永亮受賄、行賄案,中國福特寶足球產業發展公司原總經理、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董錚受賄案,以及武漢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劉磊受賄、行賄案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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