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12歲少年被「打殘」沒法自理 單親爸勝訴為何仍陷困境?

更新時間:07:00 2024-06-13
發佈時間:07:00 2024-06-13

3年前,12歲少年在校期間遭同學毆打造成重傷後出現智力減退,喪失生活自理能力;3年後,法院判決做出傷害行為學生家長賠償160餘萬元(人民幣,下同)。如今,受害人各種治療賠償款卻遲遲難執行,令其父陷入困境。

1人勒頸1人打頭

作為一名單親爸爸,劉先生說起發生在3年前的那次事件,表示不堪回首:「要是能回到那一天多好,我會去保護好自己的孩子不受傷害。」

劉先生是陝西省安康市平利縣城關鎮人,2021年12月30日下午1點多,當時12歲的兒子祺祺(化名)和同班同學在打乒乓球期間,同年級不同班的3個學生走向他們,一過來就把祺祺的頭往球檯上壓,然後就給他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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祺祺拚命掙脫後逃跑,但被對方追上踢倒在地,當時祺祺頭部已經撞在地上了,然後一個姓吳一個姓張的兩個學生騎到祺祺的後背,抓住其頭髮往地上撞,沒幾下祺祺就沒了動靜,隨後又被那兩名學生拉著腿拖了好幾米。

不久,祺祺爬起來試圖反抗。然而,這一舉動激怒了對方,吳、張二人一人從後邊勒住祺祺的脖子,另一個人對其臉部進行了多達20次的捶擊。

劉先生當時回了老家辦事情不在縣城,接到老師電話才知道出了事。由於趕回去也要兩小時,班主任就通知對方家長,由其中一名家長把祺祺送到醫院。

無力支付醫療費 打人學生家長拒負責

據劉先生透露,當日,祺祺被送到平利縣人民醫院,被診斷為顱腦損傷、蛛網膜下腔出血,全身各處軟組織損傷等傷情。因情況嚴重,當晚又轉入安康市中醫醫院治療,該院也診斷為閉合性顱腦損傷、創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盆腔積液、面部挫傷等。

「當天,那個姓吳的家長支付一點費用就走了,後來的費用全是我自己付的。」劉先生說,自己無力承擔醫療費用,打人學生的家長又拒負責,無奈之下於2022年1月4日上午將半昏迷狀態的兒子帶回家。但是,其後兒子情況突然嚴重,「那天發生了一次長約8分鐘左右的抽搐、嘔吐、神志不清、口吐白沫、不省人事,大小便失禁的狀況。」劉先生稱,他立即將孩子送院治療,經多次專家會診,診斷結果是創傷後癲癇、創傷後應激障礙。由於無力支付醫療費用,只能在家斷斷續續治療。

之後,祺祺不僅頻發癲癇,還經常在夜裡驚醒,縮成一團,發出恐懼的叫聲,後經多家醫院專家會診,診斷為抑鬱症、自閉症,「孩子的智力也逐漸減退了,生活已經不能自理。」

2023年4月12日,經平利縣城關派出所委託安康市金州司法鑒定中心對祺祺的傷情、傷殘等級進行鑒定:傷情為重傷二級,傷殘等級為四級。

2023年7月7日,劉先生申請對兒子精神殘疾等級重新鑒定,鑒定結果為:祺祺該次外傷導致閉合性顱腦損傷後遺精神障礙重度智能減退,日常生活隨時需有人幫助的傷殘程度評定為二級傷殘。

打人者家長被判賠164萬 官司勝訴卻面臨執行難

據劉先生介紹,事發前,他曾經營一個浴足店,收入尚可。然而自從祺祺被打致殘後,除了花費巨資給孩子治療外,他還需要全面照顧祺祺,店也賣了給別人。案發後,兩名打人少年監護人,除了事發之初吳姓學生家長曾拿出2萬元費用外,之後與另一個孩子的家長就再沒有支付過任何費用。

劉先生在2023年5月以兒子祺祺的名義向平利縣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索賠。

2024年3月,平利縣人民法院判決監護人承擔責任,被告判賠共計164萬4209.87元(含被告已支付的20000元),由兩名被告的監護人吳某某、秦某某、張某某、王某某共同賠付並承擔連帶責任。

兩名被告方均未提起上訴。判決生效後,劉先生即向法院申請執行,「但是卻到一直執行不了,法院說一個是沒有可執行的財產,一個是聯繫不到人。」

一名被告少年的母親表示,兩個被告的孩子家庭都很困難,根本無法支付這麼高的賠償額度。

劉先生說,由於經濟拮据,法院判決的賠償又遲遲不能到位,孩子的治療完全跟不上。劉先生稱,目前他已多渠道向當地政府部門反映,希望各方能幫助兒子渡過難關,希望孩子能慢慢好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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