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狼男強姦未遂不批捕 監視居住期間外出殺害堂妹
發佈時間:11:09 2024-06-22
2023年8月19日,山東煙台陳某聯繫地產代理晶晶看房,伺機毆打其頭部涉嫌強姦未遂。晶晶說:「檢察院提審的時候他直接就翻供了,就說是我想打人,檢察院說證據不足,對社會沒有危害性,所以就不批捕。」陳某在監視居住期間,在今年元宵節(2024年2月24日)當天殺害了19歲堂妹小雯,小雯的父親認為辦理晶晶案件的有關責任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月21日,檢方決定兩案並案處理,目前已將陳某批捕,針對辦理晶晶一案的派出所所長及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問題,有關部門已成立調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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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不到位 涉失職
山東煙台一男子陳某因強姦未遂被監視居住,期間竟然殺害自己的19歲堂妹小雯,據小雯家屬稱,案發在今年元宵節當天,陳某是有預謀的,不僅帶著刀具,而且在案發前一天就進行踩點,至於作案動機並不清楚,不過陳某在監視居住期間多次擅自隨意外出。
監視居住,就意味著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責令陳某在一定期限內不得離開指定的區域,並對其行動加以監視的強制方法。
可如今小雯家屬的說辭卻表明了陳某行動自由並沒有受到限制,這一點確實讓人感到疑惑,難道是監視不到位所致,可如果是這樣,那麼就意味著失職。
不批捕决定 責任屬誰?
據被陳某強姦未遂的受害者晶晶稱,她是一名房屋中介,去年8月19日,陳某聯繫她看房,期間以手機像素不好為由,讓她幫忙拍攝房屋影片,陳某趁她不備,用木質拖把連續毆打她的頭部,她在反抗時,身上多處被陳某打傷,幸運的是她拿起飲水機的桶與之抗衡,陳某用木棍擊打到水桶上,反彈掉落地面,隨後逃離。
受害者晶晶透露,事後,警方在連續三次審訊陳某時,陳某都口供一致,都是聲稱想要強姦,但檢察院提審時,陳某卻直接翻供,聲稱只是想打人。陳某案發後還去申請了精神病鑒定,結果是正常人。於是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沒有危害性,作出不批捕的決定。而陳某在之後的監視居住期間行動並未受限,還曾尾隨她的同事,也正是因為如此,導致她害怕被報復,半年都不敢去上班。
案中,陳某就算不是強姦未遂,而是真的只是想打人,可陳某無緣無故打人,肯定內心十分暴力,極具危害性,檢察院卻作出不批捕的決定,如此寬容,令人無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