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原市長李毓全遭開除黨籍 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退休8年始受查

更新時間:19:04 2024-12-08
發佈時間:19:04 2024-12-08

12月8日,廣東省紀委監委公佈,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東莞市委原副書記、市政府原市長李毓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李毓全被開除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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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傳媒「紅星新聞」報道,李毓全今年71歲,其在東莞一起工作多年的東莞市委原書記劉志庚已在7年前獲刑;而就在上個月,曾在東莞擔任李毓全多年「老下屬」的吳道聞也被查。

通報稱,經查,李毓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贈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大肆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土地審批、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東莞原市長李毓全今年8月被指涉嚴重違紀違法而受查。
東莞原市長李毓全今年8月被指涉嚴重違紀違法而受查。

報道指,2006年4月李毓全開始擔任東莞市市長,當時東莞市委書記是劉志庚直至2011年11月,與李毓全共事5年多時間。李毓全從劉志庚手中接過東莞市市長一職。2016年,由於年齡原因,李毓全不再擔任東莞市政協主席職務。八年後,李毓全被查。今年8月21日,廣東省紀委監委指,李毓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而受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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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已任廣東省副省長的劉志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2017年5月31日,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公開宣判劉志庚受賄一案,對劉志庚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經審理查明,劉志庚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超9800萬元。

今年11月15日,李毓全在東莞的一名「老下屬」被查。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長吳道聞涉嫌嚴重違法,接受廣東省監委監察調查。自2004年4月起,吳道聞曾在東莞擔任了近10年的副市長,曾是李毓全在東莞多年的「老下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