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4年百萬工資被收32萬稅 江蘇漢怒告政府結果……

更新時間:12:53 2025-03-04 HKT
發佈時間:12:53 2025-03-04 HKT

江蘇近日一宗稅務案件引起外界關注。有銷售總監遭公司拖欠4年共約百萬人民幣工資,幾經追討獲判勝訴才討回,但又被稅局將多年收入合併當1年評稅,結果被要求繳稅32.76萬元的超高稅額。最終當事人又要再告上法院,才能「撥亂反正」僅獲退還4.7萬被多收稅款。

網民:虎口奪食啊

據紅星新聞、澎湃新聞等報道,江蘇江陰蔡先生是某公司的銷售總監,但因與公司有糾紛於2019年提告,指公司拖欠4年共約百萬元的工資。

2020年5月,蔡先生勝訴後獲該公司將拖欠4年的工資薪金所得一次性支付,並一次性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32萬7692.37元。

蔡先生認為W公司在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時,錯將四年所得計算為一年所得進行了納稅申報,要求稅務局退款,遭稅務局駁回。

蔡先生於是再上訴至法院。無錫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W公司的稅務演算法有違稅收公平,稅務局僅憑W公司代扣代繳時點,也未盡到查實義務,最終判決稅務局重新核算,退還蔡先生稅款4萬7483.85元。

許多網民關注蔡先生的案例,認為「「最後才退4萬多,我沒看錯吧」、「虎口奪食啊」、「延遲4年發工資,不該支付相應利息嗎」、「公司故意的,啥揣著明白裝糊塗,狠」、「個稅可以自己申報的啊,這個公司就是故意的」、「明搶,臭不要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