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社區地申改住宅勢通過 規劃署拒接反對申述 已入今財年賣地表

更新時間:12:05 2025-04-03 HKT
發佈時間:12:05 2025-04-03 HKT

城規會早前就《荃灣分區計劃大綱圖》提出2項修訂,包括已納入新財年賣地表的荃灣永順街與德士古道交界住宅地,共提供約790伙。在申述期間收到39份申述,當中38份屬反對申述,僅有1份屬支持,而規劃署拒絕接納反對申述,城規會將於周四(3日)舉行會議討論。

修訂包括已納入今財年賣地表的荃灣永順街與德士古道交界住宅地,由「政府、機構或社區(9)」地帶改劃為「住宅(甲類)22」地帶發展,地盤面積約69966方呎,以興建2幢35層高住宅,另有3層平台,涉及可建總樓面約43.38萬方呎,料可提供790伙住宅單位,預計人口約2130人;除住宅單位外,亦須建設有30個宿位的特殊幼兒中心等社福設施等。

上述反對申述中有意見認為用地鄰近高速公路,景觀欠佳及位置不便,因此不適合作住宅用途。基於住宅單位供過於求、經濟方面的考慮因素及上述用地限制,發展商未必對用地有興趣。

周四舉行會議討論

規劃署指出,政府一直以多管齊下方式,循序漸進地提供足夠房屋用地,以滿足市民對房屋殷切需求。相關措施包括持續進行各項土地用途檢討。項目用地位於荃灣南部,區內有住宅、政府、機構及社區設施和休憩用地等,與荃灣東工業區之間隔有德士古道。涵蓋交通、環境、空氣流通、園景及視覺等各方面技術評估亦確定,發展項目用地作私人住宅用途不涉及無法克服的技術問題。改劃項目地積比率限制和建築物高度限制作私人住宅用途的做法實屬恰當。

另一項修訂為把位於馬頭壩道及德士古道交界1幅用地由「綜合發展區(1)」地帶改劃為「商業(7)」地帶,並訂明建築物高度限制。該署指,改劃項目土地用途地帶旨在落實小組委員會就2021/2023年度「綜合發展區」用地檢討,把有關用地由「綜合發展區(1)」地帶改劃為「商業(7)」地帶,以便把現有工業大廈重建作商業用途。「商業(7)」地帶規劃意向主要是作商業發展,與先前「綜合發展區(1)」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