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死囚自稱「不再構成社會危險」不應死 上訴失敗即伏法
發佈時間:18:21 2024-06-27
41歲德州殺人犯岡薩雷斯(Ramiro Gonzales)日前向聯邦最高法院上訴,主張他不再對社會構成危險,因此不應適用於死刑。上訴處理期間,德州當局安排於26日行刑,結果岡薩雷斯上訴失敗,如期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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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美國傳媒報道,岡薩雷斯2001年姦殺18歲女子湯森(Bridget Townsend),2006年遭判有罪和死刑。當時陪審團依照德州死刑案件規定來判斷岡薩雷斯「持續犯下暴力罪行的可能性」。若陪審團認為沒有相關可能性,根據德州法規,他就沒有資格被判死刑。
岡薩雷斯代表律師上訴提到,他過去18年展示他沒有危險,包括信仰基督教和獄中參與事工,本來還打算向陌生人捐腎,只是沒捐成。
律師又指出,陪審團得出岡薩雷斯未來仍榜成危險時,所考慮的證據是虛構的。一名診斷岡薩雷斯患有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的專家證人,依據累犯率數據作出判斷,但其後發現數據有錯,再評估岡薩雷斯後收回證詞。
律師認為,若岡薩雷斯不再構成威脅,就不符合判死刑的資格,但德州法院沒有渠道提出重新檢視當年陪審團的「判斷」或「預測」,是侵犯憲法賦予岡薩雷斯的權利。
德州反對上訴,認為岡薩雷斯辯護團隊誤解「死刑資格」的要求,又指他是否繼續構成威脅的判斷,不僅限於他在死囚牢房中的行為。州府代表律師認為,「毫無疑問有足夠證據支持未來危險的結果」,包括岡薩雷斯在殺害湯森後,再綁架和強姦了另一名女子,以及坐牢期間犯下的連串行為。
德州特赦及假釋委員會日前以7-0拒絕建議赦免岡薩雷斯。他將所有希望寄託於聯邦最高法院上訴,但最終上訴失敗。他在向受害人家屬道歉後伏法,周三傍間6時50分被宣告死亡。這一天正好是受害人湯森的41歲生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