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最高法院維持裁決 同性配偶可享國家醫保福利

更新時間:17:56 2024-07-18
發佈時間:17:56 2024-07-18

南韓最高法院維持了一項裁決,處於事實婚姻關係的同性伴侶,有資格享受國家醫療保險的配偶福利,此舉被譽為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等性小眾群體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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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蘇姓男子於2019年,與其同性伴侶金某舉行婚禮,翌年2月登記成為金某職工醫保下的被扶養人。同年10月,國民健康保險公團以蘇某未能滿足被扶養人資格為由,對其徵收醫保費。

蘇某就此提出行政訴訟,並主張僅以同性為由否認醫保被扶養人資格,不符合該制度宗旨。一審法院駁回起訴,但二審法院判處原告勝訴,成為里程碑式裁決。

首席大法官曹喜大指出,《國民健康保險法令》並未明文規定同性伴侶不可享有被扶養人資格,因性別而拒絕提供此類福利,構成了基於性取向的歧視。

曹喜大在通過電視轉播的庭審中說:「這是侵犯人類尊嚴和價值、追求幸福的權利、隱私自由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利的歧視行為,侵犯程度十分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