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移民局前職員接受中國女子性賄賂 控方上訴成功增3罪

更新時間:22:08 2025-03-17 HKT
發佈時間:22:08 2025-03-17 HKT

新加坡移民局一名前職員因接受2名中國女子的金錢和性賄賂,被判監33個月後,控方上訴成功,增加3項罪名,刑期可能進一步加重。

被告張某(50歲)曾是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職員。他被指控在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向2名中國籍女子梁某、成某索賄,包括性賄賂。他在2020年11月被停職,並被控12項違反防止貪污法的罪名。其中8項罪名成立,4項不成立,被判監33個月及罰款2634.57坡元(約1.54萬港元)。控方對其中3項「無罪」的指控提出上訴,獲高等法院支持,改判有罪,預計刑期將會加重。

聲稱套取情報「培養線人」

張某否認指控,辯稱自己是為了「套取情報」以協助移民局調查案件。律師指出張某曾在情報部門工作12年,獲得過64個獎項,具備豐富的情報工作經驗,指其行為是為了「培養線人」。但法官指出,張某未能提供任何實質性證據,證明其行為與「培養線人」有關,且其解釋與案件事實嚴重不符,顯然是事後編造的借口。

2中國女涉案1人離奇墮樓亡

涉案2名中國女子,其中一人梁某(當時34歲)2018年7月27日簽證到期後並未離境,經朋友介紹找張某取得「特別準證」,並為此事多次往來見面。根據庭審,梁某曾給予張某188.88元人民幣的微信紅包、至少2100坡元(1.2萬港元)現金、大約7000元人民幣(約7500港元)的貸款,以及分別在組屋單位和酒店內提供2次免費性服務。梁某2021年12月被判4項行賄罪名成立,獲刑25周及罰款8000坡元(4.66萬港元)。她已服刑完畢返國。

另一名女子成某(當時31歲)同樣為了取得特別準證,被張某索賄1500坡元現金(約8740港元)、免費按摩和手淫服務。成某並涉另案14項行賄車行經理林某的指控,包括8次性賄賂。她獲准保釋,原定2021年9月28日認罪,但在出庭認罪的一個月前墜樓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