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乘車優惠除長者還有1類人可受惠 網民誤解小朋友濫用長者樂悠咭掀熱議

更新時間:18:26 2023-06-27
發佈時間:18:26 2023-06-27

$2乘車優惠的濫用問題引起政府與各界關注,為打擊違規使用的情況,相關部門已加強與公共交通營辦商聯合進行執法行動。一般而言,區分享有$2乘車優惠的樂悠咭和正價搭車的八達通,除了可以由車費金額顯示屏得知,還可以依聲而辨,皆因$2八達通拍卡時發出的「嘟」聲會較高音。不過,若單以此為依據,就貿然下結論的話,分分鐘誤會對方!近日就有網民在Facebook「將軍澳主場」表示「發現好多小朋友用長者樂悠咭搭小巴,唔怪得話濫用」,不料留言區未見附和,反撐使用者。

$2乘車優惠除長者還有1類人可受惠

其實除了長者,$2乘車優惠還適用於合資格殘疾人士。凡是殘疾程度達100%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受助人,或是傷殘津貼受惠人,同樣可用每程2元的優惠票價搭乘交通工具。至於何為100%殘疾、嚴重殘疾人士,社會福利署資料在公共福利金小冊子亦有說明,詳情如下:

嚴重殘疾的定義

要在該計劃下評定為嚴重殘疾,申請人必須經由衞生署署長或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或在極為特殊情況下由私家醫院註冊醫生)證明,申請人
的殘疾情況是屬於下述任何一項:

(一) 身體或精神殘障狀況

  1. 喪失二肢的功能
  2. 喪失雙手或雙手的拇指和所有手指的功能
  3. 喪失雙腳的功能
  4. 完全失明
  5. 全身癱瘓(四肢癱瘓)
  6. 下身癱瘓
  7. 因疾病、損傷或變形而導致長期臥床
  8. 因任何其他情況,包括器官殘障及下述的殘疾情況註而導致。
  9. 申請人的身體或精神殘障狀況(包括但不僅限於器質性腦綜合徵、智障、精神病、神經官能病、人格障礙),其殘疾程度與上述(1)至(7)項大致相若,即申請人極需他人協助應付日常生活。

(二) 聽覺極度受損

被審定為知覺性或混合性失聰,而失聰程度較輕的耳朵對每秒五百、一千及二千週的純音頻率失聰達八十五分貝或以上,或失聰在七十五至八十五分貝之間而同時有其他身體殘障,包括缺乏語言能力及聽音不準。

註:有關嚴重殘疾使該名人士與其他同齡人士比較,在進行下列最少一項或多項日常活動時,受到甚大限制、或並無能力或不能自主進行下列日常活動,極為需要依賴他人的協助:

  1. 從事原有的職業及擔任其適合的任何其他種類的工作(不適用於未滿15歲的申請人)
  2. 自我照顧及處理個人衞生,例如進食、穿衣、整理儀容、如廁及/或沐浴
  3. 在日常活動、室內轉換位置(床/椅、地面/椅、如廁)、前往診所、學校、工作地點中需要站立或坐下時,可維持個人的姿勢及平衡
  4. 表達自己、與別人溝通和互動,維持認知能力(定向、專注力、集中力、記憶、判斷力、思維、學習能力等)、維持情緒控制和社交行為

綜上所述,部分殘疾情況並非肉眼可見,一些存在語言障礙或自閉情況的人可能外表與常人無異,若單以此判斷對方有否濫用$2乘車優惠,而作出舉報或斥責的話,隨時好心做壞事。

網民誤解小朋友用長者樂遊卡$2搭車引熱議

樓主的提問引起不少網民發聲,有媽媽表示自己「小朋友有特殊學習需要(自閉症),社署俾佢有殘疾人士個人八達通去搭車,都係$2,所以無胡亂用長者八達通,請版主了解一下對方係唔係濫用先下判斷」;亦有網民嘲諷道「你想知咪去應徵港鐵做查飛囉,捉到查到咪真實數據,唔使估估下人地望落正常,但原來係殘障囉,唔通真係要帶把刀定帶住個袋係青山醫院康復紀念出街,先知人地有白卡或者殘障咩......」

 

更多詳情可參閱勞工與福利局網站以及社會福利署公共福利金小冊子內附件一

圖源:i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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