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男警就殉職水警林婉儀發表「抵死」等言論罪成 官斥明顯懷有煽動他人意圖
發佈時間:16:10 2023-02-27
水警高級督察林婉儀2021年9月在執勤時墮海身亡,26歲時任男警涉嫌在Facebook發表「抵死」等仇恨言論。他早前否認1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受審,經審訊後,今日(2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3月4日求情,期間被告須還押懲教看管。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指被告的證供不盡不實,其所作所為明顯地懷有煽動他人的意圖,包括留言「生前職業係咩有冇買保險幾錢人工」等,宣揚林督察的死是值得欣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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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崔駿民(26歲)被控於2021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發表公開陳述,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或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香官裁決時指,先解釋日前「案中案」時裁決接納所有受爭議證據都表面真確,可作呈堂,沒有出現對被告不公的情況。
香官及後指出,被告的證供不合情理及邏輯的情況比比皆是,而且就關鍵情節穿鑿附會,態度迴避,包括被告自辯時稱在2019年9月25日看見林督察執勤時墮海的消息,便感到震驚,但他卻說自己從來沒有查看相關的WhatsApp訊息,這實在不合情理。
香官表示,被告作為警察的職責是查案,查案講求證據,而被告有豐富處理屍體發現案的經驗,故他應該知道屍體一日未被發現,都難以斷定某人已經死亡,即使被告稱當時感到傷心、難過,法庭不相信被告作為一個自稱熱愛警隊工作、連在休班放假日也會返回警署為案件撰寫口供等的現職警員,就單憑他人議論紛紛而堅信林督察已死,加上他曾留言「最好就死X埋啦」、「希望有得認魚啦」及「狗官死一個點夠」等文字,與其表達者不符。
辯方稱被告的行為不具煽動性,沒有煽動他人對警員帶有憎恨和敵意,只是抒發其情緒及意見,即使字句中有黑心地謾罵及詛咒,但其作為可能只構成幸災樂禍。
惟香官不同意,被告在林督察執勤期間墮海失蹤還未定生死之時,便發出詛咒的留言,又表達林督察的死是應得的,言詞狠毒,加上被告在引述警方一般處理屍體發現案時,查詢的問題「生前職業係咩有冇買保險幾錢人工」,語帶譏諷。香官再指,被告身為警察,他卻無故對一名不幸遇險的警官口出惡言,明顯針對的並不止是一人,而是警隊的所有警官,並表達希望所有警官早點死光,又用「狗」這種畜生來形容警官,明顯地對警官懷有憎恨、藐視及離叛之意。
香官續指,對林墜海失蹤事件,被告先後兩日在警務處Facebook及自己的Facebook個人專頁留言,明顯地他知道自己正在使用的是兩個不同的平台,是其刻意的選擇。
香官補充,被告刻意選擇在警務處Facebook,尤其在警徽這象徵警隊尊嚴的標誌旁公開發表惡毒言詞,又在明知公眾可以瀏覽的情況下發表說服性言詞,並一而再次表達林督察的死是值得令人欣喜的等。
香官另指,2019年反修例事件引發連串社會暴力行為,網上術語「狗」亦由此時開始被廣泛用作形容香港警察,被告在涉案留言中用上「狗官」來形容警官,難免會刺激到支持警方執法的人的情緒,被告此時此地發佈該等涉案留言,顯然容易引起、挑撥、誘發香港市民間的不滿或離叛,明顯地他也有這個意圖。
香官總括,考慮所有證供、證據下,裁定被告人罪名成立。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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