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宿舍工程問題|屋宇署證部分鋼筋混凝土構件欠妥 惟無明顯結構危險

更新時間:22:20 2023-06-26
發佈時間:22:20 2023-06-26

港大薄扶林142號西高山職員宿舍發展項目的部分鋼筋混凝土構件質量欠妥,包括出現混凝土灌注呈蜂窩狀質量問題,引起部門關注,屋宇署今日(26日)到現場巡視。

屋宇署巡視後認為並無明顯結構危險

根據屋宇署實地了解,有關項目的一號職員宿舍地下低層三樓、地下低層二樓及地下低層一樓部分鋼筋混凝土構件欠妥。屋宇署巡視後認為並無明顯結構危險。

負責有關工程的註冊結構工程師在場向該署人員解釋,有關註冊承建商於今年4月底至6月初在逐步拆除混凝土構件的模板時,有關註冊結構工程師委任的適任技術人員發現有部分混凝土構件質量欠妥的情況,並根據《地盤監督作業守則》的規定填寫「不一致及糾正報告」(表格B)。有關註冊承建商已就部分欠妥範圍較小及情況較輕微的構件,在註冊結構工程師同意及監督下進行修繕工程,包括移除欠妥部分及修補該部分的混凝土。

至於欠妥範圍較大的構件,該註冊承建商亦已向註冊結構工程師提交修繕方案,並須在取得有關註冊結構工程師同意後及在其監督下,才會進行有關修繕工程。

屋宇署表示,政府一直重視建築工程的安全及質素。就私人發展項目而言,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條例》)(第123章)規定負責建築工程的註冊建築專業人士(包括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承建商必須妥善監督建築工程,包括鋼筋混凝土的施工質量,以確保按照《條例》及其附屬法例、該工程的批准圖則,以及建築事務監督按上述法例施加的命令或條件進行,包括符合規定的標準。

屋宇署要求註冊結構工程師交報告 

根據《地盤監督作業守則》,在工程進行期間,若註冊建築專業人士、註冊承建商,以及他們的適任技術人員發現有欠妥事項,需按既定機制啓動有關程序及予以糾正,以及當有關事項會構成即時危險,須向建築事務監督報告。

屋宇署認為今次由註冊結構工程師及其委任的人員發現造工欠妥並適時要求註冊承建商進行修正工程,正顯示現行規管及監管制度發揮其有效作用。儘管如此,該署已要求註冊結構工程師提交報告包括已採取的改善措施,以防止同類情況再次出現。該署會繼續監察修正工程的執行情況。 

承建商精進建築申請續牌  屋宇署會考慮其表現

此外,負責有關西高山發展項目的註冊承建商為精進建築有限公司。在審批有關承建商註冊續期申請時,署方會按既定程序,考慮其在不同項目的表現,並向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徵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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