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3部公屋升降機暫停服務逾60天 74部自動梯保養期後逾3年才檢修
發佈時間:12:41 2023-11-29
新一份的審計報告今日(29日)出爐,審計署就公共屋邨的升降機/自動梯安全進行審查。報告指,由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間,共發生31,364宗升降機及1539宗自動梯的故障,當中有3部升降機暫停服務超過60天,介乎72至89天不等,更有7部升降機曾於6個月內兩度暫停服務超過兩天。
審計署又發現,2021和2022年分別有21和26部升降機既沒有進行例行評估,也沒有進行半年評估,當中有3部升降機在這兩年均沒有進行任何評估。
報告審查15份、涉及29部升降機的獨立巡查報告,發現在15次獨立巡查中,分區保養辦事處/物管小組有8次沒有在30天內向巡查小組作出回覆,延遲時間介乎2至29天不等。署方對7個升降機承辦商由2022年1月至12月的保養時間表和工作日誌記錄進行審查 ,報告發現有6個升降機承辦商未能完全按照保養時間表符合全部8個主要項目的檢查次數。
74部自動梯保養期結束後 逾3年後才檢修
署方指,截至今年6月30日由房屋署保養的277部自動梯的定期檢修工作,發現有81部自動梯在保養期結束後只進行了1次檢修,其中74部自動梯在保養期結束超過3年後進行檢修。
審計署建議房屋署署長應採取措施,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繼續加強升降機及自動梯的可用性和監察措施,包括無障礙通道和設施改善計劃,提供及保養相關設施有可改善之處,就加裝升降機計劃方面,署方建議需留意加裝升降機建議的推行情況,並加快推行獲選項目,在「人人暢道通行」計劃下為與屋邨有關的行人通道加建升降機。
房屋署署長羅淑佩同意審計署的建議,指署方設有完善制度監察承辦商的表現,以維持高水平的升降機及自動梯服務,並將定期與升降機及自動梯承辦商開會,檢討在公共屋邨的保養工作表現,並進行定期和突擊巡查,以檢查承辦商的保養工作質素。與此同時,房屋署亦採用屋宇裝備保養工作表現評分制,以衡量升降機承辦商在各方面 (包括升降機可用性)的表現。
羅淑佩︰40%自動梯故障因蓄意毀壞造成
羅淑佩又指,有大約20%的升降機故障和40%的自動梯故障是因蓄意毀壞造成,雖然有大約98%至99%的故障升降機及自動梯能於兩天內恢復服務,但房屋署仍會進一步分析和監察升降機及自動梯的服務暫停時間,並定期與承辦商進行檢討。署方亦會繼續與升降機業界和專業團體緊密合作,透過系統設計、物料揀選、定期保養工程和監察措施,進一步加強升降機及自動梯的可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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