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鄧棨然擬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毁財產罪 明年1月答辯
更新時間:15:15 2023-12-21
發佈時間:15:15 2023-12-21
發佈時間:15:15 2023-12-21
12名港人涉於2020年偷渡離港,在內地海域被截獲,當中鄧棨然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在內地入獄3年,刑滿後返港繼續面對其串謀縱火案件。鄧今(21日)於區院法院表示擬承認交替控罪、即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法官練錦鴻排期案件至明年1月22日正式答辯;鄧另因偷渡事件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則押後明年1月24日再訊,鄧續須還押。
34歲被告鄧棨然,被控1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及交替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指他於2019年9月在香港,串謀他人無合法辯解用火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以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及於同月30日在灣仔駱克道一大廈單位,管有玻璃樽、乙醇及汽油等。
控方透露,鄧擬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毁財產罪,另一控罪擬存檔法庭。
鄧在妨礙司法公正一案中,則被控於2019年12月至翌年8月23日,在香港連同一個稱作「廢中」的人、一個稱作「恩典」的人、一個稱作「Zizi」的人、喬映瑜、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臨福、黄偉然、李子賢、郭子麟及其他人,有意圖並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通過導致12港人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阻礙警方調查及作出相關刑事訴訟。
辯方申請押後妨礙司法公正案,以待被告索取法律意見。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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