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控方指黎智英屬激進人士 與Mark Simon開群組聯繫美國前軍方人員

更新時間:11:46 2024-01-02
發佈時間:11:46 2024-01-02

黎智英涉違國安法案件今踏第4天審訊,黎與3間蘋果公司的代表今早正式答辯,否認1項串謀刊印複製煽動刊物罪及2項勾結外國罪。控方隨即讀出開案陳辭,指黎智英屬激進人物,多次與外國政要會面,請求對中港實施制裁,又與Mark Simon開群組聯繫美國前軍方人員,並指示《蘋果》高層推出英文版本,邀請外國加入制裁。

12:45 控方要求提早休庭,法庭下令案件下午兩點半再續。

12:40 黎智英於網台節目上批中央利用恐嚇統治 指美可制裁中港 

黎智英亦曾以嘉賓身份出席何俊仁的網台「細說中南海」,黎在節目中批評中央政府利用恐懼去統治,指市民並非活在自由社會、而是活在恐懼社會中,針對當時香港經歷反修例事件,黎亦指香港需要國際社會協助,相信美國可以對中國及香港相關官員實施制裁。

12:35 黎智英曾指「倘修例,傳媒無得做」

控方要求法庭考慮香港政府在2019年2月宣布提交修訂《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的草案,涉案期間香港正在經歷嚴重的社會動亂,暴力事件四處發生,交通多處受阻,2019年7月1日反修例事件發生的同時,示威者強行進入立法會大樓大肆破壞等。控方指黎智英曾表示:「倘修例傳媒無得做」,2019年6月15日《蘋果日報》頭版大字標題指:「惡法擬暫緩但不撤 遊行前夕 林鄭緩兵 明天照上街」。《蘋果日報》亦曾登頭版指「Freedom 2019 Summer」 ,以文字拼貼形式,發布「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反送中」等字句。

12:30 黎智英搞飯盒會 向《蘋果》高層指示出版方針

李世民(Simon Lee)是前壹傳媒專欄作家和資訊網行政總裁,而黎智英的Twitter帳戶在2020年5月22日開立,由李世民主理。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則主責管理壹傳媒的財務狀況。而《蘋果日報》日常運作,黎智英會舉辦「飯盒會」,與其他高層如張劍虹、陳沛敏、林文宗、楊清奇及羅偉光等,討論及指示《蘋果日報》的出版方針,商討編採事宜。黎智英亦會撰寫專欄「成敗樂一笑」,並曾親自主持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

12:15 控罪期間發布逾7882萬列印本

控方指《蘋果日報》屬繁體中文報章,內容包括本地及國際新聞及時事評論,而《蘋果日報》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發布了逾7882萬列印本,即使在《蘋果日報》停刊當日,即2021年6月24日,亦列印了100萬份報紙。

案發時,蘋果日報是本地有影響力的媒體,隨着黎智英與外國媒體的聯繫,其影響力亦進一步加強。其報紙每份定價10元,另設有網上版本和手機應用程式,蘋果日報亦設有不同的社交媒體帳戶,包括Facebook、Twitter、Instagram及YouTube,自2020年5月起亦推出英文報道內容,當中內容面向國際讀者及免費,而英文版的內容和標題等亦與涉案煽動文章相同,包括「惡法生效 兩制蓋棺」等,黎智英亦會將部分文章分享到其個人社交媒體帳戶。

12:10 控方將傳召黎智英舊部指證黎有串謀協議 

控方指黎智英不斷要求外國政府機構組織等制裁中港政府,控方將傳召全國政協委員、現任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中國法與比較法講座教授王貴國出庭作證。在《香港國安法》發布後,眾人的串謀協議繼續,他們與其他國家聯合合作,要求制裁中港政府。《蘋果日報》以報紙及網上版發布煽動刊物,並在社交平台上轉載傳播,意圖引起藐視中港政府或激起離叛等。

控方將傳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出庭作證,以證明黎智英及有關公司當時的而且確有涉案串謀協議。持續串謀的行為包括有關黎智英的大量新聞文章及訪問,黎智英撰寫23篇社論,拍攝影片宣傳《蘋果日報》英文版、接受5篇外媒訪問,以及《蘋果日報》發布的眾多文章,均有煽動顛覆意圖。

12:01 黎智英與海外勢力商製裁中港 和Mark Simon開群組聯繫美國軍方

自2019年6月起,黎智英多次接觸海外人士,當中包括美國政要,與對方商討實施對中國和香港的制裁,黎在會面中問到美國可以為香港做甚麼,又提出要令香港政府知道做壞事的後果。

黎於2020年國安法實施後,開始與陳梓華和Mark Simon等人的串謀,包括遊說美國、日本、新西蘭及各國去實施制裁。其中Mark Simon為黎的私人助理,直接實行黎的指示,亦作為黎的代表與海外人士見面,兩人亦在WhatsApp開設群組,聯絡外國勢力人士,包括美國前軍方人員及「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創辦人等。

11:51 控方開始讀出開案陳辭

控方開案陳詞中形容,黎智英是「激進政治人物」(radical political figure),並指黎智英為知名傳媒大亨,持有壹傳媒集團有限公司,並成立《蘋果日報》,亦是香港民主派的支持者。2019年反修例社會動亂事件發生時,黎智英與《蘋果日報》高層,以及「重光團隊」(Stand with Hong Kong Fight for Freedom,簡稱:SWHK)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控方將主要依靠5名證人的證言,當中包括《蘋果日報》高層,並會在庭上播放涉案影片以助理解案情。而證人證詞均指黎智英為本案三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主腦,而《蘋果日報》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出版了161篇煽動刊物,其中31篇煽動刊物則是在2020年7月1日《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發布,當中內容包括要求美國制裁中央政府及香港政府。

現年76歲的被告黎智英與6名高層,及3間公司,同被控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及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制裁、封鎖香港特區或中國。黎智英另單獨被控2項涉及勾結外國的罪行,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制裁封鎖中國或香港特區。

黎智英今否認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罪;餘下1項控罪,控方今則留在法庭存檔。

其餘3間蘋果公司則否認串謀刊印煽動刊物及勾結外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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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HCCC51/2022
法庭記者:劉曉曦 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