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黎智英指示台、港《蘋果》製作大量訪談節目 藉以激起社會抗爭情緒

更新時間:10:25 2024-01-19
發佈時間:10:25 2024-01-19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踏入第13日審訊,亦是「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出庭作供的第3天。張提到,黎智英為催谷2019年反修例遊行,先指示張劍虹尋獲遠走台灣的林榮基做頭版訪問,之後嫌效果未夠熾熱, 再找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訪問前港督彭定康,務求再催谷反修例遊行人數。

16:10 散庭 下周二續審

法庭表示下周一上午審訊不會公開予公眾入庭,只允許控辯雙方代表及法庭人員到庭,三名法官及黎智英也不會出席,屆時張劍虹會在各方代表在場下閱讀涉案文件,如涉案《蘋果日報》文章及WhatsApp訊息等。案件押後至下周二(1月23日)再續。

15:40 張相信黎指示找抗爭者拍片上載《蘋果動新聞》目的為激起民眾抗爭情緒

張劍虹又指,除了WhatsApp訊息以外,黎智英曾在台灣「飯盒會」上給予指示,要求台灣《蘋果日報》增加「Video talk(視頻談話)」節目的數量,由每周4個增至每周40個,又指示香港《蘋果日報》亦同樣做法,要找泛民主派、反對派、有代表性人物及「抗爭者」來拍片,再上載至《蘋果動新聞》。張劍虹相信制作視頻談話節目是想激起民眾的抗爭情緒以及對抗爭者的同情,而抗爭者會講述其抗爭原因、經歷、苦況及表達意見。

張劍虹表示好多抗爭者不願意出鏡,故未能製作成直播節目,調整為逐位透過軟件Zoom作線上訪問及拍片,再上載至《蘋果動新聞》。張劍虹指各部門如財經版、飲食男女、副刊都會以Video Talk形式拍片製作節目,並非因反修例事件才引入Video Talk的拍片形式。而2019年下半年港聞版的節目則「全程投入晒去做依個(反修例示威)運動」,《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負責審核節目內容後向張劍虹報告。

李運騰法官提到他好像從未觀看過《蘋果動新聞》,詢問誰人才可觀看《蘋果動新聞》。張劍虹回答,在2019年只有付費訂閱者才可以觀看《蘋果動新聞》,《蘋果動新聞》亦會直播遊行。

15:20 張指黎見蓬佩奧請美支持反修例運動後指示張把新聞「做大」

控方展示黎智英在2019年7月25日傳給張劍虹的WhatsApp訊息,當中提到2019年7月25日《蘋果日報》刊出的文章《【逆權運動】黎智英籲和平站出來蔑視黑社會促國際支援香港反送中運動》。張劍虹指,當時黎智英上了何俊仁的節目「細說中南海」,黎智英事後致電張劍虹,提到之前會見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請美國支援香港反送中運動」,黎智英要求跟進這件事及「做返大啲」;張劍虹事後通知羅偉光跟進。

控方又問張劍虹,當時黎智英有否解釋去美國見官員的原因。張劍虹稱沒有,但指當時發覺原來黎智英真的可以去美國白宮與官員見面、表達香港的情況,「(《蘋果日報》)大家覺得有啲high咁囉」、「覺得個(反修例)運動好似有啲希望咁囉」。

張指《蘋果》編採政策在黎見白宮官員後愈見偏激

張劍虹指自此以後,黎智英講及制裁的次數愈來愈多,《蘋果日報》其後的編採政策亦有影響「愈來愈激烈、應該話偏激啦」;黎智英以前也曾在私下談及制裁中港領袖,也曾講到「示威抗爭,和勇唔好被人分化個啲」。

控方追問怎影響到《蘋果日報》其後的編採政策。張劍虹指對反修例示威「暴力場面、激烈場面嘅報道會同情」、「覺得政府同埋中共逼到咁」。

15:00 繼續開庭

彭博新聞報道特朗普團隊包括彭斯、蓬佩奧等會晤黎智英

控方繼續展示彭博新聞:「Trump Team Sends Defiant Signal to Beijing by Meeting Hong Kong Activist」(特朗普團隊透過會見香港政治活動人士向北京發出挑釁信號),內容指出特朗普政府官員表示支持香港泛民示威者,蔑視中國政府,而黎智英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時任美國國家安全顧問約翰波頓(John Bolton)、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時任美國共和黨聯邦參議員克魯茲(Ted Cruz)、時任美國共和黨聯邦參議員賈德納(Cory Gardner)、時任美國共和黨聯邦參議員史考特(Rick Scott)會晤。

文章內容又指,黎智英控制壹傳媒集團,在香港發行《蘋果日報》,時任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摩根奧塔格斯 (Morgan Ortagus)指在黎智英與蓬佩奧的會面中,兩人討論修例事件的事態發展,提到時任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雖表示修例法案已死,但卻未正式撤回;兩人還討論了香港在「一國兩制」框架下的自治問題。

惠頓稱黎智英每次與美高官見面均籲支持抵制北京人士

美國國務院前資深顧問惠頓(Christian Whiton)在文章中代表壹傳媒說:「黎智英每次與美國高級政府官員會面時,均呼籲官員們繼續關注香港的抗爭,並支持那些抵制北京侵蝕自由的人士。而這些會面吸引到香港和北京的高級官員注意,中國政府向美國領事館提出正式抗議,要求美國停止「走錯路」。

張劍虹認為黎智英傳送此訊息是為了讓他知道一些背景資料,而他知道黎智英曾與彭斯、蓬佩奧及約翰波頓會面。張劍虹表示黎智英不會在會面前告知他,一般是在會面後一段時間才知道黎智英與誰會面。

14:45 休庭片刻,以讓工作人員修理螢幕顯示問題。

14:30 下午開庭

控方展示2019年7月11日黎智英向張劍虹傳訊息,內容是美國國務院前資深顧問惠頓(Christian Whiton) 在2019年7月10日向美國前副國防部長伍夫維茲(Paul Wolfowitz)傳送訊息,訊息內容是彭博新聞社一篇新聞文章的鏈結,標題為「Trump Team Sends Defiant Signal to Beijing by Meeting Hong Kong Activist」(特朗普團隊透過會見香港政治活動人士向北京發出挑釁信號)。

張劍虹指他與美國國務院前資深顧問惠頓沒有任何接觸,不清楚黎智英與惠頓有沒有接觸。

12:55 午休

案件押後至下午兩點半再續。

12:40 張劍虹確認《蘋果》部分收入用於反修例活動

張劍虹確認《蘋果日報》部分收入用於反修例活動,而張劍虹在2019年7月5日傳WhatsApp訊息予黎智英,指「截至今日(5日)凌晨兩點,港蘋付費總人數已過三十萬!《蘋果動新聞》升級壹會員人數突破三十萬」。張又向黎說:「老闆,每三十萬人付費,我們會推播給讀者,並告知會開(支)票捐三十萬給反送中訴訟基金」。張劍虹表示黎智英批准每3元手續費撥出1元捐助反修例訴訟基金,故「我哋請會計部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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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黎贊同張建議撥訂閱《蘋果》三分一手續費成立基金協助抗爭者

張劍虹指,該直幡最終沒有在6月16日派發,因為黎智英指當時《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已延遲及有人因修例而自殺,所以李卓人叫停派發直幡。

張劍虹又解釋,當時黎智英希望透過派直幡,遊行人士可以拿回家張貼,因為當時職工盟亦在籌備「三罷」行動,故希望直幡可宣傳遊行和「三罷」。

控方展示黎智英同年6月15日與張劍虹的WhatsApp對話,顯示張劍虹向黎智英表示「老闆,有兩件事請示:我們已經重新submit app store,如果周一批准,下午就可以收handling charge,萬一未批,有兩個方案,(1)一則繼續推收費但不content block,當是自願付費,二是延後至批准為止;(2)就今次出來抗爭的人日後療傷和訴訟,我們可以在三元手續費撥一元出來成立基金協助。謝謝。」;黎智英則回覆「(1)延後到批准為止,(2)非常好idea!謝謝。黎。」

張劍虹指,黎智英當時給他指示,同意在《蘋果日報》網上訂閱的3元手續費中,抽出1元作為示威者療傷和訴訟費用是非常好的主意。張劍虹解釋,《蘋果日報》網上版在同年4月1日開始接受免費訂閱,而讀者須以電郵註冊及留下個人資料,黎智英指示在7月左右開始收取3月手續費,及至9月1日起會收取每天1.68元的費用。

張劍虹供稱,黎智英認為每3元手續費抽出1元去資助示威者醫療和訴訟費,可以鼓勵支持抗爭的人、去願意訂閱網上版《蘋果日報》。

12:05開庭 張受黎指示用毛筆寫有關反修例大字 再印製長幡隨《蘋果》附送

控辯雙方經協商後,在懲教人員的許可下,安排黎智英坐在三行犯人欄的最前一行。辯方大律師關文渭表示此為暫時措拖,控辯雙方或在稍後時間安排於犯人欄內,放置一個電視螢幕,以便黎智英閱讀螢幕上的文字。

控方在庭上展示,2019年6月13日,黎智英向張劍虹傳送WhatsApp訊息,黎說:「很好。星期日遊行泛民想我們印十萬張長幡35寸長15寸闊,派給遊行人士,給他們從家裏的窗口放出來。紅底黑字」,黎要求張寫有關反修例的三個大字,黎續寫「請劍虹寫毛筆大字,我會請黃偉強處理。謝謝。黎。」

張劍虹解釋,2019年6月16日舉辦「616」反修例大遊行,他認為黎智英要求他用毛筆寫有關反修例三個大字,印十萬張「隨報附送」,由《壹傳媒》前行政總監負責處理印刷事宜。控方再展示一張黃底黑字有關反修例的三字毛筆大字長幡,右下角有《蘋果日報》標誌,另展示一張黃底黑字毛筆字長幡,上面寫有「罷工」、「罷課」、「罷市」,以及反修例的字眼。張劍虹相信長幡是「10萬份都夾係報紙」,「隨報附送」。

11:20 休庭30分鐘

張劍虹在3名懲教人員陪同下,從法庭特別通道離開法庭。

休庭前辯方大律師關文渭向法庭提到,黎智英無法看清控方在電視螢幕上展示的WhatsApp訊息等文字,又指黎智英早前接受眼睛治療,視力惡化,看東西較模糊,很難看到螢幕上的文字。控方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則表示會盡量放大螢幕上的文字,方便黎智英閱讀。法官李素蘭一度建議可安排黎智英坐近螢幕,辯方表示明白此舉或牽涉犯人保安問題,最後決定會將螢幕內容盡量放大。

10:50 黎嫌林榮基訪問效果未夠熾熱 再找羅傑斯訪彭定康催谷

控方展示黎智英在同年4月27日傳送給張劍虹的WhatsApp訊息。張劍虹指,黎智英當時認為林榮基的新聞對催谷遊行有些幫助,但仍然不夠熾熱,想找辦法再催谷。

控方續展示WhatsApp訊息,顯示同日黎智英轉發自己與「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之間的對話訊息。張劍虹指,當時黎智英不滿意4月28日遊行熾熱程度,所以黎智英找上羅傑斯,想請對方訪問前港督彭定康,講有關逃犯條例的意見「目的就催谷4月28號嘅遊行」。

該一連串WhatsApp訊息顯示,羅傑斯當時身處外地,故未能訪問彭定康,遂交予聯絡方式及提議電話訪問。張劍虹續稱,其後黎智英以WhatsApp訊息轉發彭定康的評語,當中提到修訂《逃犯條例》將貶低香港地位、對一國兩制及香港法治下自主原則的直接打擊及難以令人信服北京值得信任等,黎智英希望盡快刊登在網上版和實體版《蘋果日報》,相關新聞同日上載網上版,並刊登在同年4月28日的《蘋果日報》實體報紙上。

10:30 張劍虹親自訪問林榮基並撰稿 再向《蘋果》下屬轉達黎要用訪問「谷」遊行

張劍虹表示他訪問林榮基後自行寫稿,把稿件傳送予香港《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及台灣《蘋果日報》社長陳裕鑫。張劍虹指示羅偉光盡快把稿件在《蘋果日報》網上版發布,另提醒香港《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老闆黎智英希望以林榮基訪問「做頭版」,用來催谷「428反送中遊行」。張劍虹其後向黎智英匯報:「老闆,訪問完成了」。

控方在庭上展示2019年4月27日《蘋果日報》A1頭版新聞:《送中例殺埋身 林榮基流亡台灣 臨別呼籲 守護香港明日上街》,文章開首是:「《逃犯條例》修訂殺到埋身,因偷運禁書被中國公安部追緝的前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為了不想成為逃犯,只好選擇逃命。他在佔中九子被判刑翌日隻身出走到台灣,投奔免於恐懼的自由。要永遠離開土生土長之地,他雖然難過,但痛心香港已淪陷,期望「香港人唔好詐瞓」,為了自己及下一代,每個人都要盡一己責任,上街反對《逃犯條例》惡法」。

文中指出:「林昨日抵達台北後接受香港及台灣《蘋果》訪問」,「離港前一天,佔中九子判刑,其中四人入獄。他指『佔中九子應無罪』,台灣太陽花學運與佔中九子的兩種截然不同的判決,已無法令人對香港政治及司法制度有信心。他希望佔中九子要保重身體。香港已淪落,港府已用內地一言堂、橫蠻無理的手法管治香港,強行修訂《逃犯條例》下,他會變成通緝犯,『冇犯法嘅人都會被通緝』,所以他不打算回港」。

內文亦指:「林寄語港人不要再『食花生』,惡法之下人人自危,他無法參加4.28反惡法遊行,港人要上街。他自己是被壓迫的香港人,無奈下要離開,要抗拒香港及內地政權,就必須站出來,『香港人唔好詐瞓』」。

張劍虹確認此新聞稿是由他所撰寫,「主要都係我寫㗎,負責同事可能有啲修改」。張劍虹指他撰寫此訪問是按黎智英指示催谷更多人上街遊行,而林榮基以過來人身份,講述他自己「被壓迫,迫住要離開自己家園,所以佢都呼籲香港人上街遊行」。張劍虹表示文章內容主要是林榮基的說話,他也有「quote exact wording」(引用確實措辭),當被問到為何會引用「香港人唔好詐瞓」一句時,張劍虹回答說:「廣東話引言比較傳神啲,香港人睇會有感覺啲」。

10:20 張劍虹接黎智英指示尋林榮基做訪問催谷反修例大遊行

控方今向張劍虹展示黎智英在2019年4月轉發的WhatsApp訊息,要求張劍虹聯絡前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張劍虹稱,當時林榮基因為曾在內地被拘留,返港後律師何俊仁為林榮基召開記者會,林榮基其後沒有返回內地,並遭內地通緝。張劍虹指,黎智英想找到林榮基在台灣的身處位置及聯絡他。

控方續展示,黎智英在2019年4月26日轉發的截圖, 當中是香港電台攝影師廖中仁與林榮基的對話截圖,顯示黎智英曾向廖中仁傳訊息稱「我們會用林榮基的新聞催谷廿八號大遊行,但要做頭條必須有林的電話訪問,請與林促成此事……」,截圖顯示廖中仁將訊息傳達給林榮基。

張劍虹指,當時黎智英傳送截圖,是希望用林榮基的新聞去「谷」遊行,而張劍虹當時亦因公幹而身在台灣,他回覆黎智英,指台灣同事已經在找林榮基及嘗試聯絡,後來張劍虹與台灣《蘋果日報》同事去採訪林榮基,事後向黎智英匯報。
 

10:10 黎智英犯人欄內聽取張劍虹作供

張劍虹由3名懲教人員陪同,從法庭特別通道帶到證人席。張劍虹身形消瘦,白髮後梳三七分界,今亦身穿深藍色格仔恤衫、深藍黑色西裝外套,戴上黑色長方形框眼鏡,衣着打扮連續三日一模一樣。黎智英身穿深啡色毛領長䄂皮褸,在犯人欄內一手環抱在胸前,一手托腮掩口,戴上耳機望向張劍虹,聽取張劍虹回答控方問題,隨後則雙手環抱在胸前,合眼聽取張劍虹供詞。

10:05 開庭

由於下周一下午為2024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本庭預計當日早上只開庭兩小時,控方今遂向法庭建議當日三名法官及黎智英毋須到庭,讓張劍虹當日早上到庭,在控辯雙方律師代表下,利用時間閱讀本案所涉的海量《蘋果日報》文章及WhatsApp訊息,獲三名法官批准。

案件編號:HCCC51/2022
法庭記者:劉曉曦 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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