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美國制裁法案表決前夕 黎智英夥陳方安生、郭榮鏗接待訪港美國反華議員

更新時間:12:31 2024-02-08
發佈時間:12:31 2024-02-08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踏入第26日審訊,亦是《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出庭作供的第5天。控方在庭上展示《蘋果日報》刊物《2019年自由之夏》,該刊物曾出版3次,亦曾發出推送通知「推到國際!《自由之夏》出中英對照ebook登記免費睇」。陳沛敏供稱該刊物推出後「好多人買」,「賣晒斷咗市」,「讀者要求我哋加印」。

16:18 散庭。案件明早10時再續,為方便各方慶祝年三十,將在下午1時半提早散庭。

16:15

陳沛敏表示她並不會出席每一個飯盒會,公司會按不同會議主題而選出不同的同事出席飯盒會,而她一直是「港蘋報紙對話」的Slack群組成員。張劍虹在會議重點中寫明「送中三大抗爭圖輯可以結集出版」,陳沛敏指《蘋果日報》此後出版了《逆權六月》、《2019年自由之夏》,之後仲出咗一本要精美啲嘅hardcover(精裝版)刊物」。

16:00 「飯盒會」在Slack的群組名稱次次不同 參與者由張劍虹加入群組

控方問起《蘋果日報》管理層「飯盒會」,問起當時使用的通訊軟件Slack,並展示一張截圖,顯示Slack群組「港蘋報紙對話」。陳沛敏供稱Slack需要創立賬戶才能使用,而所有《蘋果日報》同事都有賬戶,是由資訊科技部門處理,而在控方所指的情況中,同事需要加入群組才能看到內容。

控方問到上述群組中有甚麽成員。陳沛敏指有張劍虹及其他會參與該次「飯盒會」的同事,而每次群組名都會不同及參與者可能不同。

控方續指,舉例有兩個「飯盒會」先後進行,參與首次會議的人甚麼時候會被加入群組。陳沛敏指,黎智英訂下「飯盒會」日期後,同事選定參與者後,會將人名交給張劍虹的秘書,而會後張劍虹會整合會議重點及放在群組內,其他參與者亦會看到。

15:40 《蘋果》欲找《端》、《立場新聞》和《眾》的作者為周末評論版寫稿

陳沛敏在2020年1月13日把張劍虹在Slack所撰寫的飯盒會會議重點及跟進列表,轉送予《蘋果日報》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她問楊「清奇,可否請你或(其下屬)Jason整理一下近月加入的作家陣容告訴我?因後天我們有飯盒會。謝謝。」

張劍虹所寫的會議重點指明:「週末評論版可嘗試找端、立場、眾的一些寫得好的作者撰稿」,控方質疑陳沛敏為何不直接向楊清奇說出會議重點,要求楊清奇「找端、立場、眾的一些寫得好的作者」。陳沛敏解釋她當時「唔係好掌握《蘋果日報》有咩最新記者」,故想楊清奇給她作者陣容資料,「因為我發現我自己都唔掌握《蘋果日報》論壇版有啲咩人,我想比較下(蘋果、端、立場、眾的)作者陣容有咩分別」。

15:20 

控方在庭上展示黎智英於2019年12月22日在《蘋果日報》發表的專欄文章《我們堅持下去 才有希望》,文中提到「雖說林鄭已毫無公信力,不下台僅是行屍走肉的木偶……我們要的是普選,時代革命尚未成功,我們逆權運動仍須繼續……」。陳沛敏確認文章內容。

控方續展示《蘋果日報》在2020年1月1日及2日的頭版新聞,分別題為《踏入2020巿民高呼 光復香港》及《103萬人遊行 入夜警狂拉400人 香港人,戰鬥!》。控方問陳沛敏,香港在2020年初是否發生多場示威和暴動。陳沛敏同意。控方又指「香港人,戰鬥!」,是指與甚麼人戰鬥和為何戰鬥。陳沛敏解釋當時示威現場會有人叫這口號,爭取示威者口中常提到的「五大訴求」。

控方指在兩天《蘋果新聞》頭版,分別有字樣「明日再送 逆權月曆」及「今日再送 逆權月曆」,並問陳沛敏過去《蘋果日報》有否送過月曆。陳沛敏稱未試過,她記得是第一次。

15:00 陳收黎智英轉發羅傑斯支持示威者及羈留者的公開信

控方展示2019年11月28日《蘋果動新聞》App推送通知指「【人權法】特朗普動筆簽署 《香港人權民主法》生效」,《蘋果日報》網上版及實體版報紙均有發布此「大新聞」。

「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曾傳訊息給黎智英指他撰寫公開信予香港示威者及被羈留者,希望《蘋果日報》可報道並支持香港被羈留者,黎智英便把訊息轉及予陳沛敏,陳沛敏憶述最終沒有把公開信全文刊登,而是「夾咗去相關新聞度刊登」,她亦指「黎生交俾我叫我處理」,她便把訊息轉發予相關同事。

14:40 美參議院表決《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前夕刊參議員克魯茲炮轟林鄭文章

控方向陳沛敏展示兩張圖片,均從黎智英手機中擷取所得,其中一張是美國國會眾議院議長佩洛西的Twitter帖文截圖,帖文附有佩洛西與黎智英、李柱銘及郭榮鏗助理彭皓昕的合照,該截圖由Mark Simon在2019年10月23日傳送給黎智英。另一張圖片則是黎智英與共和黨參議員克魯茲(Ted Cruz)、郭榮鏗、陳方安生及莫乃光的合照,是郭榮鏗在10月13日發給黎智英。

控方續展示《蘋果日報》在2019年10月13日刊登的文章,題為《美議員轟林鄭撤會面軟弱 籲非暴力抗爭喚全球關注》,頁頂標題為「訪港力撐」,而文章附有克魯茲的相片。

陳沛敏確認相關報道,及克魯茲當時有親身訪港,並同意當時是在美國眾議院表決《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前夕,文章亦有報道當時克魯茲會見陳方安生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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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8 午休。案件下午兩點半再續。

12:40 《蘋果》刊黎智英望美議員向港府施壓文章

控方指,2019年10月《蘋果日報》刊出一篇名為《黎智英冀美議員向港府施壓》的文章,並刊登黎智英、美國國會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李柱銘的合照,文中曾提及美國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法官李運騰問陳沛敏,黎智英有否就此報道投訴記者報道錯誤,陳沛敏回答:「我無收到」,但解釋撰文記者是電子版記者,而她是負責實體版,所以「如果有投訴,都唔係我收到」。

12:20

控方展示《蘋果日報》在2019年10月27日刊登的《成敗樂一笑》文章,標題為《美國人想對我們說的話 》。陳沛敏確認當中的9條問題是她提供給黎智英,而有部分可能是她與政治組同事討論後得來。

控方指出,其中一條問題為「示威暴力升級,美國政界對香港 抗爭看法有轉變嗎?」,問陳沛敏為何會提出這問題。陳沛敏指因為當時有美國議員亦關注示威暴力升級的情況。控方問到,陳沛敏為何相信黎智英有能力回答。陳沛敏解釋黎智英「一路對呢啲問題有自己睇法」。

文中另一條問題是「《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通過後是否真的可以制裁黑警、葉劉、何君堯?」。陳沛敏亦解釋,因為當時美國在討論是否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而問題中「黑警、葉劉、何君堯」都是當時示威者或其支持者「覺得係咪應該都要受制裁」。

12:00 《自由之夏》出中英對照ebook 稱要「推到國際」

控方再展示《2019年自由之夏》刊物內的相片,如一眾示威者在煙霧彌漫的現場,有人手持「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橫額,另有一眾示威者在「全港大三罷」中手持有關反修例、「罷工罷市罷課」的黃底黑字直幡,陳沛敏記得張劍虹曾應黎智英要求「寫過一啲毛筆字」,製成此類直幡。控方亦展示刊物中刊登世界各地有關反修例的示威相片,蘋果動新聞App在2019年10月6日曾發出推送通知「推到國際!《自由之夏》出中英對照ebook登記免費睇」。陳沛敏指「digital同事將刊物轉化成電子形式,如果啲人登記戶口,就可以睇到」。

控方昨提到,黎智英在2019年10月24日傳訊息予陳沛敏指:「沛敏,因我今期沒時間寫稿,你是否可以用訪問形式,問我十條左右香港現時情況和這次華盛頓游說之旅問題 ,我解答作為專欄文章?謝謝。黎」,陳沛敏回覆指:「我度度」。

陳沛敏今供稱,她收集同事意見後草擬問題,透過名為「Ophe」的同事交予黎智英,她記不起其草擬問題內容,只記得她是「由最基本問起,問佢點解去華盛頓呀」,而最終《蘋果日報》沒有派人就此訪問黎智英,她指該次的《成敗樂一笑》專欄是以Q&A(問答)形式呈現。

11:35

控方續展示該特輯中印有「抗爭日程大事記」,以月歷形式記載了2019年6月9日至9月16日的社會事件。陳沛敏確認上述事件《蘋果日報》都應該曾報道過。

控方又問起,該特輯中的圖片是否所有都由《蘋果日報》記者拍攝。陳沛敏指不一定,有些圖片是外來或屬於網上圖片,並舉例在特輯的第2至3頁跨圖是一幅畫,當時網上有人發表該幅畫,廣為流傳和受人關注,所以選入特輯中。翻查資料,該幅畫名為《兄弟爬山》。

控方指該幅畫在2019年10月1日亦被《蘋果日報》印製成海報,並問陳沛敏除了隨報夾附,有否在街上派發。陳沛敏則指如果有印,應該是隨報,就如早前提及的尊子漫畫。

陳沛敏另舉例,指出特輯中一張2019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的相片亦非《蘋果日報》記者拍攝,可能是買回來或向版權持有人借。控方遂指,當日新城市發生暴動,有警員被咬甩手指。陳沛敏同意。控方續指,該相片上寫著「新城市戰場」,並問戰場是指甚麼。陳沛敏解釋是示威者與警察之間的衝突。

陳沛敏又解釋,她對該相片印象深刻,因為現場兩邊有示威者和警察對峙,而一名紅衣女子持購物袋穿過中間。

11:15 《蘋果》2019年10月印《2019年自由之夏》 設計用示威標語組成

控方指2019年區議會選舉原定日期為2019年11月24日,並在庭上展示《蘋果日報》2019年9月20日、2019年9月27日及2019月10月9日的報紙,封面標題為《2019年自由之夏》,英文版為《Freedom 2019 Summer》。法官閱讀其中一份實體版刊物後,觀察設計及紙質等,形容該份刊物比起報紙更像一本雜誌。

該些刊物首頁設計由不同的示威標語組合而成,包括「光復香港時代革命」、「721唔見人 831打死人」、「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全面落實雙普選」、「香港人加油」、「和你塞」、「三罷」、「相約煲底除罩相認」、「沒有暴徒只有暴政」、「兄弟爬山」、「核爆都唔割」、「好仔唔當差」等,尾頁則寫上「11.24 血償票償」,英文版另外寫上「Punish Killers with Voters」 (意譯:以選民懲罰殺人犯),並指出印刷商是本案被告之一的「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

賣斷巿要加印

陳沛敏記憶中《2019年自由之夏》刊物並非免費派發,而是市民需付款購買,刊物首頁寫明「每本港幣$10」、「扣除成本收益 捐612人道支援基金」。控方問為何同一本刊物需發行3次時,陳沛敏指《2019年自由之夏》推出後「好多人買」,「賣晒斷咗市」,「讀者要求我哋加印」,而管理層知道事件後,張劍虹便下令加印。

11:11 開庭

辯方要求控方一旦談及涉案影片時,需在庭上播放影片,讓眾人理解控方所指的事情,控方同意。

陳沛敏今身穿米黃色樽領透薄上衣、深藍色粗花呢紡織長䄂外套,髮型為深黑色齊陰及肩整齊短髮。她由2名女懲教人員陪同,從法庭特別通道走到證人席就坐。

案件編號:HCCC51/2022
法庭記者:劉曉曦 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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