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英國會17議員聯署外交大臣藍韜文 籲英制裁包括林鄭月娥在內香港官員
發佈時間:15:44 2024-03-28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踏入第54日審訊,亦是第四名「從犯證人」、「12港人」之一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出庭作供的第11日。控方展示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傳送英國國會議員施志安的Twitter推文到「SWHK IPAC」的Telegram群組,推文是施志安與16名英國國會議員聯署,敦促時任外交大臣藍韜文發出強烈信號,確定香港官員應對香港自治權急劇下降負上責任,由於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當時明顯嚴重違反香港的條約義務,故建議把林鄭月娥列入制裁名單。
相關新聞:
黎智英案│裴倫德以推翻中國政權為最終目標 李宇軒稱香港將一齊攬炒
黎智英案│「重光團隊」與國際反華聯盟特設群組 密謀強硬對策反對《香港國安法》制裁中港
黎智英案│裴倫德向黎智英交代國際反華聯盟籌組情況 以獲取香港媒體配合宣傳
黎智英案│「重光團隊」承諾共同推動日本國會議員所草擬「人權法案」以遏制香港
15:30 散庭。案件押後至4月8日上午十時再續。
15:15
裴倫德在2020年7月4日向李宇軒發訊息,轉發IPAC的Twitter推文,內容提及16名IPAC成員在2020年7月3日晚上,與加拿大眾議員吉努斯 (Garnett Genuis)及前加拿大司法部長考特勒 (Irwin Cotler), 討論「所謂的國安法及香港逃犯條例」,最終一致同意不應有香港逃犯移交加拿大,又指此為是日來自加拿大的好消息。裴倫德又表示:「麻煩叫SWHK轉推」,李宇軒表示沒問題,又交代他當時已在IPAC網站更新IPAC新成員及顧問名單。
李宇軒供稱,當時應有兩個會議,一個主要會議是由各國議員暨IPAC成員參與,另一個會議則是由逃犯條例支隊參與,李宇軒則列席兩個會議。
14:55 國安法生效後 李問裴倫德遊說各國政府取消與港司法互助是否可行
控方指李宇軒在2020年7月2日發Telegram訊息給裴倫德,當時《香港國安法》已生效。李宇軒轉發來自「氣象巴打」的訊息,指《香港國安法》條文將於晚上11時公布,李宇軒其後亦透露自己與其他人在閱讀條文。
李宇軒確認,他其後發訊息指「Is it a good idea to lobby for governments to cancel their mutual legal assistance or fugitive surrender arrangements with Hong Kong?(遊說政府去取消他們與香港的司法互助或逃犯移交協議,是一個好主意嗎)」。李宇軒稱自己當時透過立法會文件得知其他國家與香港的司法互助協議,而就他所知,相關國家可能會想重新檢視協議條文、以避免「political extradition (政治引渡)」,又或者會重新磋商。
李宇軒指,他向裴倫德提及此事,是因為裴倫德創辦的IPAC有不同地區的議員,而《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香港就有polical crime」;李宇軒亦在訊息中提到與香港有引渡協議的國家,包括葡萄牙、南韓、新加坡、南非、斯里蘭卡、英國及美國。
李宇軒當時指翻查IPAC成員,發現立陶宛及挪威亦與香港有協議。李宇軒解釋希望議題可以帶到IPAC,並確認後來IPAC有成員或小組跟進引渡協議。
控方亦展示裴倫德發給李宇軒的訊息,裴倫德指示李宇軒詢問山尾志櫻里可否出席會議討論引渡協議議題,並透露IPAC會成立一個小組。李宇軒確認他有在該會議列席,會上各國IPAC成員有講述自己地區與香港的引渡協議、以及重新檢視協議的可能性等,最終各國成員須各自回國跟進。
裴倫德當時亦要求李宇軒向山尾志櫻里確認,她會否打算推動法案去修改日本與香港的協議。李宇軒確認訊息,指訊息中的修改是指任何有關日本與香港司法互助協議的修改,但他不記得山尾志櫻里的回覆。
14:35 午後開庭
李宇軒身形瘦削,身穿白色襯衫,蓄黑色短髮及戴上黑色長方框眼鏡,在3名懲教人員陪同下,從法庭特別通道走到證人席就坐。
法官杜麗冰甫開庭便指,她在午休時間意外地以剪刀弄傷自己,希望審訊今日在下午3點半休庭,讓她可趕到急症室治療。控辯雙方沒有反對。
英國會議員施志安與16同僚聯署 向外交大臣藍韜文建議制裁香港官員包括林鄭月娥
控方展示「SWHK IPAC」的Telegram群組訊息,當中顯示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傳送英國國會議員施志安(Iain Duncan Smith)的Twitter推文。該推文提到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簡稱IPAC)的英國成員,向時任外交大臣藍韜文(Dominic Raab)提及香港民主進程的可恥阻撓,是時候從「救生艇」政策轉向制裁。裴倫德請群組成員「請廣傳」。
控方讀出推文尾段,提到英國國會議員施志安與16名英國國會議員聯署,認爲香港權利和自由進一步減少,必須作出適當的回應。 他們敦促藍韜文發出強烈信號,反對有罪免罰,確定香港官員應對香港自治權急劇下降而負上責任,取消他們在英國目前享有的特權。為了達致此點,他們建議藍韜文把香港官員的名字列入馬格尼茨基名單,又指把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列入制裁名單十分有道理,因為林鄭明顯嚴重違反香港的條約義務。
案件編號:HCCC51/2022
法庭記者:劉曉曦 王仁昌
---
《星島申訴王》推出全新項目「區區有申訴」,並增設「我要讚佢」欄目,現誠邀市民投稿讚揚身邊好人好事,共建更有愛社區。立即「我要讚佢」︰ https://bit.ly/3uJ3yyF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