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重光團隊」緊隨黎與Mark Simon的反華方針 發起眾籌助推制裁

更新時間:10:50 2024-04-23
發佈時間:10:50 2024-04-23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踏入第64日審訊,亦是第五名「從犯證人」、法律助理陳梓華第6日出庭作供。陳梓華供稱黎智英在2020年初向自己發送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的建議,因為當時有聲音指「國際線並非鐵板一派」,黎智英想提供一個方向,「團結國際線同攬炒派,令整個運動喺國際線有明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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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0 午休。案件下午兩點半再續。

12:20 陳自稱「傳話」角色無建樹可被取替 打算做「最後一個走」的人

陳梓華當年傳訊息向黎智英指,李柱銘教曉陳梓華一句西方諺語「cometh the hour,cometh the man(關鍵時刻,方顯英雄)」,「我已沒有退路,我確實有責任盡可能地保護我們的力量,我也不會放棄」,又指「If all of you fall, I will be the last man standing(假若你們都倒下了,我會是最後一個屹立不搖之人)」,最好的還沒到來。

黎智英回覆陳梓華稱:「這就是爲什麼你和你的同志如此重要。這將是一場漫長的戰爭,你們是我們取得勝利的希望。(That's why you and your comrades are so important. This is going to be a long war and you are our hope of victory.) 」。

陳供稱:「當時我認為如果黎智英俾人拉咗,Mark Simon俾人拉咗,得返喺香港就得李宇軒同我,如果李宇軒都俾人拉咗的話,我就係得返最後一個人。我認為當時負責任的做法係,喺在國安法生效時將所有人送走,而我係最後一個走,因為佢哋做咗好多嘢,但我一直無佢哋咁有建樹」。

陳梓華在訊息中,亦稱「I do have a sense of duty to conserve our forces as much as possible(我的確感到有責任去盡力保存我們的力量)」。陳梓華解釋訊息中的「力量」是指「國際線」成員,又稱因為像自己這種「傳話」角色,很多人可以代替,但李宇軒、劉祖廸、甚或黎智英及Mark Simon等人,都是「好難取代」。

12:30 攬炒團隊再眾籌 陳望黎智英助宣傳

陳梓華在2020年5月28日曾發送連結給黎智英,而黎智英回覆「Just saw it.(剛剛看到)More draconian sanctions are coming from Trump hopefully this weekend(希望這個周未,特朗普會推行更多嚴厲的制裁)」。陳梓華稱,他不記得連結內容,但估計有關美國採取的措施,所以黎智英才會這樣回應。

陳梓華當時又將一條連登討論區的連結發送給黎智英,標題為「【突發】 攬炒過後是晨曦!攬炒團隊《重光香港計劃》眾籌上線!」陳梓華稱當時SWHK進行新的眾籌行動,因為資金即將用盡,劉祖廸一直想再辦多一次眾籌,而李宇軒一直認為時機未到,直到5月中,兩人都透過Telegram致電及表示要推出眾籌行動。

陳梓華稱自己當時亦同意舉行眾籌行動,但提醒Mark Simon說過不要再登實體報紙,應該做其他行動,尤其國際遊說,所以他們在眾籌的條款中加入了「多元計劃」,希望在使用眾籌資金時可以更靈活。

陳梓華續稱,當時擔心將眾籌目的列為「打國際線」,未必會有這麼多人支持及「太空泛」,而且當時仍有人對國際游說反感,所以他們用「多元計劃」這個說法,而「多元計劃」是指「採取唔同手段去達到目的」,例如推動制裁或倡議經濟封鎖。陳梓華又稱他傳送連結給黎智英,是向對方報告他們的行動,及因為擔心國際游說惹人反感,希望黎智英「做宣傳」。

12:00 陳認為國安法下「若要拉人,第一個就係黎智英」

控方展示黎智英與陳梓華在2020年5月21日傳送的訊息,黎智英傳送《人大今晚公佈「港版國安法」 堵國安漏洞》的新聞連結,指出「今晚9點45分有記者會,到咗才知詳情」,「X街打到嚟啦!」,「你講得對!」。陳梓華回覆黎智英:「黎前輩:事情至今,已經難以逆轉形勢,我唯一擔心是你與Martin(李柱銘)及你們家人的自身安全,萬事請以自身安全與事業存續為首要考慮。國安法主要針對境外內勇武人士,港獨分子及煽惑群眾人士。你務必謹慎。」

陳供稱,他當時傳訊息予黎智英是因為「我認為佢有法律的風險,因為黎智英嗰陣時已經指示緊我哋去做制裁,然後佢自己本身亦不斷咁呼籲不同的人去對抗政府,所以我當時認為國安法若然要拉人的話,第一個就係黎智英」。陳解釋他在訊息中所指的「自身安全」是指「自己會否俾人拉」,「事業存續」是指民主事業。

黎智英當時以英文回覆陳梓華指:「我們不要擔心自身安全,一旦出來參與爭取自由的戰爭,就準備好戰鬥到最後。我們可能不會贏,但必須堅持。不用擔心,更好的日子將會到來」。陳指黎是當時想表達即使「香港國安法」來襲,他們都應堅持「繼續抗爭,繼續推動制裁」。

11:15 小休30分鐘 

11:00 黎智英想文宣組協助增加《蘋果》訂閱量

控方續展示黎智英在2020年5月21日傳送給陳梓華的訊息,其中提到「if you can think of something creative to help us……(如果你們可以想到一些有創意的事物去幫助我們)」。陳梓華解釋訊息其實是關於呼籲訂閱《蘋果日報》,黎智英想知道「文宣組」的成員可否幫助增加訂閱量,但陳梓華稱不知道黎智英為何要向自己提及此事。

同日,黎智英另轉發訊息,內容為「(陳)裕鑫,很久未見,好嗎?逆權運動年輕人陣營想與唐鳳和中華文化協會聯絡,他們會過來台灣見他們,請你看是否可以安排」,黎又發訊息給陳梓華稱「聯絡無問題,請直接與我們台灣蘋果日報社長陳裕鑫先生聯絡,我也會將你的電話給他。」

陳梓華稱,黎智英訊息中的年輕人是指SWHK成員,當時因為SWHK內有人討論發展「台灣線」,而陳未能聯絡上Mark Simon,便直接聯絡黎智英。惟陳梓華稱自己最終沒有到台灣見當地官員,他相信SWHK成員也沒有,不過當時SWHK成員「魚蛋」的確有前往台灣,而SWHK亦已有一名在台港人成員「月」。

10:40 

陳梓華當時問黎智英他可否轉發予李宇軒及「攬炒巴」劉祖廸,陳解釋當時劉祖廸已曾與黎智英會面,劉祖廸已清楚知道黎智英對國際線及國際游說的取態,但卻未必完全清楚美國政府的取態,所以當時想問黎智英可否傳送訊息予李宇軒及劉祖廸。

陳梓華憶述當時黎智英「講過話如果勇武無晒分寸、無晒組織、越來越濫用暴力,就會失去國際支持,美國唔想見到香港反修例活動有越來越暴力的事件」。陳指他沒有把「攬炒團隊」視為勇武派,而他認為「攬炒巴」劉祖廸當時對勇武派的想法是「兄弟爬山 各自努力」,又指劉祖廸絕對不會批評或公開阻擋勇武派。

陳表示,他、李宇軒及「攬炒巴」劉祖廸三人當時一起打「國際線」,故他希望李宇軒及劉祖廸知道「美國內部其實個取態係,(美國)不認為當時制裁是唯一路徑」。

陳解釋「兄弟爬山 各自努力」的意思,他指整個反修例活動有很多不同光譜的人士,只希望有武力及激進行為的人稱之為勇武派,只想使用溫和手段的人通常是老泛民,但當年不同光譜的人士均是為五大訴求努力,清晰表明大家之間不要有互相反對或攻擊的情況出現。

控方另展示2020年5月21日的訊息,陳梓華向生病的黎智英問好,又交代所有項目都在進行中,各人努力與各界聯繫。陳表示「所有項目」是指「國際線」下的美國線、日本線、英國線、北歐線,當時「幾條線不同的人去外國見政府官員或者枱底人去推動制裁」,而陳當時想告知黎「個個都做緊嘢,但當時有COVID所以有好多困難」,但當時陳梓華、李宇軒、「攬炒巴」劉祖廸及SWHK成員均有共識,「所有人都跟佢(黎智英)方向」,而陳梓華亦曾與黎智英私人助理Mark Simon及李柱銘談論過,當時傳訊息予黎智英是想告知他國際線的最新情況。

10:20 黎智英欲團結國際線與攬炒派

控方問起,該篇《蘋果日報》文章中的5點,與黎智英和陳梓華在2020年1月11日的會面有何關係。

陳梓華解釋,當時有聲音指「國際線並非鐵板一派」,因為無人指揮到「國際線」,黎智英想提供一個方向,「團結國際線同攬炒派,令整個運動喺國際線有明確方向」。

陳梓華又指,一直以來「反修例運動」想以匿名方式進行,令國際游說難以有代表性,當時「攬炒派」或者美國聽證會的參加者亦有代表性問題,但如果他們可以合作,再加上黎智英引薦及支持,「佢哋就會有代表性……官員、枱底人都會肯見佢哋」。

黎傳「機密」資料予陳 稱美國務院高官警告抗爭若致有人死亡將失國際支持

控方展示陳梓華與黎智英在2020年4月的訊息紀錄,黎智英傳訊息予陳梓華並強調消息機密,不要轉發予他人,並提到黎智英當時與關注香港和台灣情況、曾多次駐北京工作的美國國務院高級官員保持聯絡,希望陳梓華看一些訊息以了解美國政府的想法。訊息提到香港示威者當時暴力升級並使用炸彈,泛民被警告如有警員或民眾死亡只會挑釁北京及失去國際支持。惟陳梓華不知道黎智英所指的美國國務院高級官員是誰。

陳梓華供稱,當時黎智英已清楚說明國際遊說有四個步驟,其中一樣是要將外國政府的意思帶回香港,故黎智英才會把該些訊息傳給他。

10:00 開庭

法官杜麗冰透露本周四將會提早在中午12時午休,因須出席午宴。

陳梓華身穿灰色西裝、白色裇衫,蓄黑色短髮及戴上金屬幼框眼鏡,在3名懲教人員陪同下,從法庭特別通道走到證人席就坐。

控方重提黎智英在2020年1月8日傳送給陳梓華的WhatsApp訊息,該訊息載有《蘋果日報》文章「【網上論壇】Advice from a Friend (Luke de Pulford)」的連結。

該連結文章中,引述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向在香港社運人士提出5項建議,指「Your campaigning isn't directed at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你們的行動並非指向國際社會)」、「 Leaderlessness is great, but creates a problem of representation.(無領導是好的,但亦產生代表性問題)」、「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needs to know what you want.(國際社會需要知道你們的訴求)」、「 Don't give up.(不要放棄)」及「Think big in everything you do, especially those involved in violence.(思考你們做的所有事,尤其參與在暴力中的人士)」。

案件編號:HCCC51/2022
法庭記者:劉曉曦 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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