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軍械法證專家指兩支從吳智鴻和蘇緯軒檢取的手槍子彈口徑一致 相信該槍柄由美國生產

更新時間:10:46 2024-06-18
發佈時間:10:46 2024-06-18

屠龍小隊等人涉串謀在遊行中設置炸彈案第36天審訊。控方今傳召軍械法證專家,他供稱兩支從吳智鴻和蘇緯軒檢取的手槍上寫有「P80」,兩者口徑一致,外貌相似,另相信「P80」的槍柄由美國生產。

軍械法證專家指吳智鴻及蘇緯軒所用手槍上皆有「P80」字樣

警方軍械法證課專家李啟輝指吳智鴻家中所檢取的手槍印有「P80」,屬槍身的型號,但無法判斷該槍是組裝抑或原裝,該槍和蘇緯軒被捕時所使用的的手槍子彈口徑一樣,另蘇緯軒的手槍和警方在摩星嶺所檢取的手槍都寫上「P80」。

早前警員指從被告李家田家中檢取聲稱曾放手槍的綠色袋。李啟輝稱沒有檢驗到彈屑,但如槍械「包住放入袋」或袋經清洗,便有機會驗不出槍械殘留物,反之槍械直接放入袋,驗到的機會很大。

警方軍械法證專家李啟輝曾就案中警方從吳智鴻及蘇緯軒檢取的手槍進行法證化驗。盧江球攝
警方軍械法證專家李啟輝曾就案中警方從吳智鴻及蘇緯軒檢取的手槍進行法證化驗。盧江球攝
財富調查組偵緝警員盧博文曾向黃振強調查資金來源及去向。
財富調查組偵緝警員盧博文曾向黃振強調查資金來源及去向。
女被告劉佩凝。
女被告劉佩凝。
劉佩凝代表大律師馬維騉。
劉佩凝代表大律師馬維騉。

辯方盤問下,李啟輝稱「講唔到」吳智鴻家中檢獲的手槍、蘇緯軒被捕時所使用的的手槍和摩星嶺所檢取的手槍是否同一生產商;相信「P80」的槍柄是美國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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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軍械法證課專家黃金鋒確認在摩星嶺域多利道搜獲一支手槍、2個分別裝有15發9乘19毫米子彈的彈匣、以及另外8發彈藥。槍柄底部寫有「P80」。

財富調查組見黃振強查資金來源與去向

隸屬財富調查組的偵緝警員盧博文供稱,2023年3月17日第一次會見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就「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作出起訴,讓黃振強簽署起訴書,財富調查組內就資金和資金來源去向作出調查,但沒有向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提及正調查黃振強。同年9月得悉黃振強想錄取證人口供,而盧博文錄取期間的口供草稿不需保留。

辯方問,盧博文9月20日在荔枝角收押所與黃振強會面,該日只會面約25分鐘,但黃於9月27日便簽署確認涉及籌集財產罪的21頁無損權益口供。盧博文解釋黃振強口供內容並非圍繞多人,20日亦有以要點形式記下黃所述,但已銷毀。盧博文另指黃在27日有再修改書面口供,盧博文與另一警員返回警署作更正後才讓黃簽署口供。

投訴警察課接投訴通知後向黃振強錄取口供

警長何悅寧(音譯)在辯方盤問下確認投訴警察課收到法庭通知,遂在12月17日到荔枝角收押所面見黃振強,黃交代警員12月8日在安全屋中要求他提供藏槍地點,期間被警員掌摑、威嚇等,大腿等身體部位被硬物襲擊,當房燈開啟後,黃看見一名警員拿著伸縮警棍,相信是被該名警員襲擊,何悅寧把以上內容撰寫為調查報告,黃並同意暫緩投訴直至刑事案件結束。

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及許湛榮同被控一項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6男另被控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他們再被控一項串謀謀殺罪;李家田另被控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女被告劉佩凝則被控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案件編號:HCCC164/2022、HCCC255/2023
法庭記者:蘇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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