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公屋︱2年收回5000公屋單位 巡皇后山邨見新車配中港牌 羅淑佩:租戶主動交回公屋單位

更新時間:10:10 2024-08-03
發佈時間:10:10 2024-08-03

近日房屋署積極出招打擊濫用公屋,房屋署署長羅淑佩今早(3日)在電台節目表示,過去2個年度在加強打擊濫用公屋後,已收回共5000個單位,總數等同一條類似火炭駿洋邨一般的中型公共屋邨的單位,「2年打咗一條邨返嚟」,計及約100萬一個公屋單位的建築費,等同節省約50億元的公帑。而所收回的單位一般在已發展地區,在收回數個月後已可以重新編配,亦較受市民歡迎,認為打擊濫用很有意思亦應該繼續下去,對成績感到鼓舞。 

社會對打擊濫用公屋有很強共識

羅淑佩稱,房屋署亦已巡查公屋停車場是否有停泊名車,自己亦曾到粉嶺皇后山邨的停車場巡查,發現停車場泊有一輛持持中港車牌的新車,香港的牌照屬「B字頭3個字,大家都諗係好牌嚟嘅」,相關個案的單位租戶已主動交還公屋。她認為公屋是珍貴的社會資源,「如果唔係長時間喺香港一個居住需要」,不論經濟條例如何,不應該「霸住一間公屋」,而社會對打擊濫用公屋亦有很強共識,有很多線索可以幫助打濫。

經內地部門協助收回12個單位

她又認為公屋提供一個居住環境及相宜的租金,租戶能夠儲到一些錢,甚至子女長大後亦可以賺多一點錢,是正常不過的事情,亦樂見其成。若租戶有其他資產,如內地擁有物業便須如實申報。她又稱經內地部門協助處理內地物業個案,截至現時共收回12個單位。現時循多方面線索打擊公屋,包括內地祖屋、停車場車輛等,但當中會小心處理,強調絕非「濫打」。

房屋署今年4月初展開第二輪共涉25萬租戶的資產申報計劃,羅淑佩稱收回的表格已超過99%,當中亦透過立法會地區直選議員及區議員的網絡,向居民傳遞拒絕或忽略申報可收回單位的信息,現時未收回的申報表約70宗左右,亦有1800多間的公屋單位主動交回。

物管公司舉報38宗濫用個案 

羅淑佩又指,自去年9月起,物管公司如果成功舉報濫用公屋個案,可以在下次房委會項目的投標獲得加分,措施實行接近一年已收到38宗相關舉報;至於個人舉報濫用公屋發放獎賞,羅淑佩指仍在規劃方案,會適時公布。 

對於有意見指濫用公屋的罰則低,羅淑佩指,現時公屋住戶若故意作虛假陳述而觸犯《房屋條例》,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認為現時法庭的判決已較過往重,有個案被判囚,認為有阻嚇作用,又指如果社會有共識認同打撃濫用公屋,希望法庭判決可參考社會意見,令判罰可與罪行的嚴重性更為相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