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和公共處所餵哺母乳設施不足衞生欠佳  平機會建議政府提供更多誘因

更新時間:19:35 2024-08-06
發佈時間:19:35 2024-08-06

平等機會委員會今天(6日)公布「在香港『公眾可進出處所』餵哺母乳的研究」結果,顯示超過八成餵哺母乳或集乳的被訪女性認為應該在公眾地方提供更多餵哺母乳或集乳的設施,部分更認為設施不足、質量參差、衞生欠佳及排隊時間過長。研究建議政府考慮提供更多建設母乳餵哺設施的誘因,及考慮修訂屋宇署頒布的《在商業樓宇提供育嬰間及哺集乳室》作業備考,鼓勵商業樓宇提供多於一間育嬰及哺乳室,以緩解育嬰和母乳餵哺設施的短缺。

受訪者:輪候時間過長

平機會行政總監(營運)朱崇文博士表示,大部分餵哺母乳的被訪者在公共處所餵哺母乳的體驗則有待提升,不少對於目前母乳餵哺設施的狀況感到不滿,例如育嬰及哺集乳室不足、等候時間太長、房間太小和衞生欠佳等。這些設施的狀況將直接影響餵哺母乳或集乳的女性會否選擇在公眾處所餵哺母乳,甚至成為阻礙母乳餵哺的因素。

冀圖書館公園體育館增設

研究顯示,87.4%被訪者認為商場應該提供更多母乳餵哺或集乳設施,絕大多數餵哺母乳的婦女希望公眾地方如商場、家庭常去的政府處所,包括圖書館、公園、海灘、體育場館等應提供更多母乳餵哺設施。受訪者亦建議商業和政府處所應提高母乳餵哺和集乳設施的衞生標準。

大多數餵哺母乳被訪者則對目前母乳餵哺設施的狀況感到不滿,常見的問題包括育嬰及哺乳室的數量不足和質素參差、繁忙時段需長時間輪候、某些商場內的設施位置不佳、房間不足或過小、非育嬰或母乳餵哺使用者的不當使用、哺乳和更換尿片區之間缺乏分隔、照明不足及衞生問題。

發現18處所沒育嬰及哺乳室

研究團隊對香港50個商場和50個政府處所進行了設施審核,評估育嬰及哺乳設施的提供和質素,發現有10個商場和8個政府處所沒有育嬰及哺乳室,這些處所近乎全部於2000年或之前落成。另外,52%的商場和38%的政府處所的育嬰範圍面積並未符合《在商業樓宇提供育嬰間及哺集乳室》作業備考的建議面積。

研究報告建議政府可以提供建設母乳餵哺設施的誘因,除了現有的綠建環評認證和履行可持續建築設計指引之外,政府可以考慮要求在規定的單位面積內設置適當或平均分佈的母乳餵哺設施,以作為獲得總建築面積寬免的先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