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審理全球首宗DAO訴訟案 吳傑莊:股東爭議 無市民受影響

更新時間:12:50 2024-08-19
發佈時間:12:50 2024-08-19

虛擬資產市場日新月異,去年加密貨幣JPEX案引起軒然大波,社會各界高度關注。近日高等法院審理全球首宗涉及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的訴訟案,法院裁定6名被告須披露區塊鏈及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RWA)項目的詳細財務報表及支持文件,以回應資產挪用等指控,其股東爭議訴訟案金額高達60億港元。立法會議員吳傑莊今日(19日)與律師黃夢瑩召開記者會向外界交代事件狀況。吳傑莊表示,今次案件屬股東爭議,暫沒有市民受到影響。

黃夢瑩表示,本案涉及一個加密貨幣項目的真正所有權、管理權和控制權的爭議。原告方作為項目發起人和創始人,主張擁有該項目的所有權。主要原告是RioDeFi Inc,由Calvin Ng、James Anderson和Stephane Laurent於2019年創立,專注於區塊鏈技術,並僱用了員工來管理這些項目。

未針對索賠 法院考慮應否授予披露令

黃夢瑩指,原告在2020年8月將一個名為MANTRA DAO項目的日常運營委託給RioDeFi 的某些員工,即第一被告John Mullen和第二被告Will Corkin。自2021年1月起,John Mullen和Will Corkin對項目的問責和報告逐漸減少。原告表示,他們身為MANTRA DAO INC.的董事,現在對項目的運營沒有賬目資料及明確的了解。此外,原告聲稱被告挪用了項目及其業務和資產以謀取利益,被告被指控未經授權從與項目相關的加密貨幣賬戶中提取資金。被告方辯稱,項目是由代幣持有人作為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擁有,而不是由原告擁有。黃夢瑩指原告作為項目的合法所有者,故尋求法院下令要求披露與項目運營相關的賬簿和紀錄。

她表示,法院並未對索賠的實質進行判斷,而是考慮是否應該授予披露令。她指法院認識到原告急需獲取項目的賬目和紀錄。另外,法院認為允許原告查看這些信息不會影響被告對業務的運營,被告本來就有義務向其投資者提供這些信息。為了解決敏感信息的保密問題,原告的法律顧問承諾不與他人分享任何機密信息。因此,法官決定授予原告要求被告披露財務信息及所有支持文件的命令。

吳傑莊倡完善DAO法律 吸引來港落戶

吳傑莊表示,今次案件屬股東爭議,暫沒有市民受到影響,但今次法庭的裁定不僅標誌著法律界對 DAO的首次理解,更重申了Web3商業活動必須尊重法治的重要原則。他提及法院強調DAO控制者需對代幣持有人負責,確保項目資金的透明度與問責制,形容這一判決為全球Web3生態系統樹立了法律標桿。

另外,他認為此案有助促進建立更為完善的DAO法律框架,以增強Web3投資環境的穩定性,吸引更多DAO項目落戶香港,建議當局研究設立一個機構,完善有關DAO的法律,提升香港的Web3影響力及健全生態圈,有助吸引大量海外人才和資金來港,金額或高達數以百億美元,更透露不排除有公司在香港設立總部。

他提及現時本港現時積極拼經濟,「Web3經濟」已初見成效,至今已吸引不少專才及資金,認為本港已有足夠的「軟基建」支持行業發展。

記者:黃子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