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陸振中涉非禮女下屬 辯方稱女事主曾讚陸是好男人「如果你做我男朋友就好啦」
發佈時間:14:28 2024-08-23
警司陸振中涉非禮女下屬案。辯方續盤問女事主時,指前年6月飯局上,被告只是陪伴不適的女事主前往殘廁,惟被告並沒有進入殘廁,而女事主當晚曾稱讚被告「係個好男人」、「如果早啲識你就好」;女事主感染新冠及康復後,曾要求被告駕車送自己回家,又曾在車上向被告表示「你真係好過我男朋友好多」、「如果你做我男朋友就好啦」。女事主否認辯方說法。審訊下午續。
辯方稱陸振中沒有進入殘廁
辯方大律師鄭明斌今續盤問女事主X,向X指出在2022年6月22日晚上,聯和墟街市及熟食中心2樓飯局中,並沒有人要求X把啤酒「杯杯清」,當日飯局其實是由X發起,其間X表示不適及想到廁所嘔吐,被告陪伴X前往廁所,X初時進入女廁,被告在女廁外問X情況,X則表示「仲未嘔到」、「成日有人出出入入」,被告指殘廁沒有人及着X到殘廁內嘔吐,X便獨自進入殘廁,而被告沒有進入。X不同意。
X讚陸振中為「好男人」
辯方續指,約10分鐘後,X離開殘廁,稱讚被告「係個好男人」、「如果早啲識你就好」、「我男朋友邊有你咁好」;X後來再兩度離席,在被告陪伴下前往殘廁嘔吐,但被告均沒有進入殘廁,往返殘廁期間,X又曾經擁抱和挽着被告的手臂等。X一概否認。
X染疫康復後要求陸接送回家
辯方指在同年6月底至7月上旬,X感染新冠病毒後,向被告表示擔心自己使用的快測劑不符合警隊要求,並自行透露住址,讓被告上門給她防疫物資;X康復後,X表示擔心後遺症會影響工作,被告稱會盡量包容和體諒,及提出駕車接X上班,後來X主動提出被告順道駕車送她回家,以節省時間。X亦不同意。
「如果你做我男朋友就好啦」
X又否認辯方所指,同年7月4日,被告載X回家時,X稱被告「你真係好過我男朋友好多」、「我病咗佢都無點樣關心我」、「如果你做我男朋友就好啦」;翌日下班時,X在車上向被告透露想報讀「標準偵緝訓練課程」,並希望得到被告推薦,但被告拒絕。辯方指被告從沒有在車上向X示愛等,X也不同意。
X自稱「科技白痴」 陸代購小米手機
另外,辯方指在7月4日,一次與沙頭角鄉紳的午飯聚會後,被告得知X的手機WhatsApp使用商業帳戶,被告指「有機會洩漏資料」,而X自稱不了解科技及「科技白痴」,被告提議X買部小米機,後來在詢問過X意見後,被告替X買了手機;而X從來沒有要求被告保持距離及男朋友知道她手機GPS定位等。X不同意。
X和兩督察向陸披露警區內違紀受查一事
辯方續指,同年7月15日晚宴上,X和兩名男督察向被告披露沙頭角警區違紀受查一事;當被告離開時,X主動攬着被告的腰求情,希望被告給予機會,裝作沒有聽過晚宴上的說話,被告擺脫X及稱要回警署。
陸振中被要求不作舉報
被告行至牽晴間停車場時,X再次拉扯被告,又向兩名督察大叫「阿sir話而家要返差館呀」,及後X和督察蔡文浩均向被告求情不要舉報他們,X着被告「唔好咁絕情」、「你都唔會想睇到我哋幾個年青人前途盡毀」,被告則指「你究竟知唔知自己講緊咩」。
辯方指陸拒絕後被3人糾纏拉扯下怒斥「躝開!」
後來3人登上被告的私家車,與被告在車上糾纏和拉扯,被告曾經向3人表示「你哋同我即刻扯,躝開!否則後果自付,你哋成班痴晒,咁樣對我,再係咁,我就唔會放過你哋,走開!」;辯方指被告在停車場內從來沒有襲擊過X。X不同意。
案件編號:DCCC137/2023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