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公司職員涉在競委會搜查期間刪除資料 成首宗被刑檢案例  押後10.10再訊

更新時間:14:05 2024-08-29
發佈時間:14:05 2024-08-29

53歲清潔服務公司女職員涉於2019年在競爭事務委員會持法庭手令搜查其辦公室時,試圖從多部電腦中刪除一些與調查相關的檔案及資料,被控一項「銷毀及處置文件」罪。案件今(2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曾慶東宣布押後案件至10月10日再訊,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競委會指,這是首次有人因不遵從競委會的調查權力,而被刑事檢控的案件。

被告雷妙貞報稱任職文員,被控於2019年9月23日,在位於荃灣有線電視大樓內的香港工商清潔服務有限公司,身為香港商業清潔服務有限公司僱員,被要求向競爭委員會提交由原訟法庭於2019年9月18日發出的「進入搜查令」(HCCM270/2019)(「令狀」)下的文件,故意或忽視後果處置和隱藏香港商業清潔服務有限公司根據手令須向競爭事務委員會提交的5份文件。

競委會稱,案發時競委會因調查一宗清潔服務公司懷疑合謀定價的案件而搜查上述辦公室;涉案人士被控違反《競爭條例》(《條例》)第53(1)(a)條,即任何人被競委會以其調查權力要求交出某份文件的情況下,銷毀、揑改或隱藏該文件,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2年。

案件編號:WKCC3800/2024 
法庭記者:房伊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