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記分制|實施近一周 一名司機因濫收車費及兜客等被記10分
更新時間:17:22 2024-09-28
發佈時間:17:22 2024-09-28
發佈時間:17:22 2024-09-28
《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自今年9月22日起生效。在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下,被投訴的的士司機在經過警察調查取證和被法庭裁定干犯11項表列罪行,或就有關罪行繳付定額罰款後,按法律規定被記分。 根據運輸署的紀錄,由9月22日至9月27日中午,有一名的士司機被法庭裁定干犯《條例》下的表列罪行,分別為濫收車費、兜客及沒有將的士計程錶設定於記錄位置。有關的士司機被記最高分數的罪行(即濫收車費)的分數,即被記10分。
運輸署會密切留意記分制實施後情況
運輸署會密切留意記分制實施後的情況,與警方和司法機構保持密切聯繫,整理有關投訴及經有關法例所訂定的程序而在記分制下被記分的個案數字。
運輸署在接獲1823電話中心、交通諮詢委員會轄下的交通投訴組,或其他政府部門或機構轉介與記分制下的表列罪行有關的投訴個案後,會展開跟進調查。
的士車廂內安裝攝錄系統 政府今年內諮詢業界意見
就有建議指政府應考慮強制所有的士必須在車廂內安裝攝錄系統,以便當的士司機與乘客發生爭議時,執法部門可提取相關影像檔案作為客觀的佐證,保障司機及乘客雙方的權益。就此,政府正進行研究,探討有關建議的可行性和其他相關事宜,包括有關措施如何能夠有效保障的士司機和乘客、私隱方面的考慮、裝置牽涉的安裝和日常開支費用等。政府計劃於今年內諮詢的士業界的意見,之後會再向立法會作出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