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記分制|工會:新制令司機擔驚受怕 促容許司機投訴乘客

更新時間:10:48 2024-09-30
發佈時間:10:48 2024-09-30

《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上周日(22日)生效,據運輸署紀錄,由9月22日至9月27日中午,有一名的士司機被法庭裁定干犯《條例》下的表列罪行,分別為濫收車費、兜客及沒有將的士計程錶設定於記錄位置。有關的士司機被記最高的10分,並須自費修習並完成的士服務改進課程。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主任何志強今早(30日)在電台節目表示,記分制令同業擔驚受怕,有時候司機遇到乘客反悔及無理投訴時欠缺保障,認為司機也會遇上乘客的不當行為,反問為何不能投訴乘客。

指乘客同意繞路後或會反悔

何志強指,大部分的士司機都不贊成記分制,「好多的士司機擔驚受怕,無端端俾人記分都唔知咩事」。他認為,很多司機都會遇上同一問題,與乘客有爭拗,隨後就被投訴,例如乘客要求到某地點,但通道上有交通意外,司機建議繞另一路線,乘客答應,到達目的地後乘客嫌貴反悔,「諗諗下唔順氣」,最後「雞同鴨講」,司機無故被投訴。「你知香港係一個投訴之都啦,應該雙方都可以投訴,可以(讓司機)投訴返個乘客。」

政府正就強制的士車廂安裝攝錄裝置諮詢業界,何志強表示同意,認為可有助取證,「知道晒到底乘客錯定司機錯」。他認為現行對於個別司機不當行為的罰則已有足夠阻嚇力,對於個別劏客的「慣犯」,無論有沒有記分制都同意應對其加重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