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2024 | 關注團體冀政府取締劣質劏房前做好安置 劏房面積須不少於7平方米

更新時間:19:00 2024-10-12
發佈時間:19:00 2024-10-12

施政報告下星期三(16日)發表,劏房支援連線今日(12日)舉辦「取締劏房方案論壇」,促請政府制定取締劏房方案時,必須正視安置配套、為受影響租戶提供搬遷津貼、規範劏房面積標準須不少於7平方米、設立劏房登記和發牌制度等。有街坊希望政府不要一刀切取締所有工廈劏房,又或為他們提供合適的安置安排。

論壇有各個曾推出取締劏房方案建議的團體,包括葵涌劏房街坊會、關注基層住屋聯席及教區全人發展委員會,及一眾來自不同劏房集中地區的劏房居民、民間團體代表出席。

各團體認為政府在制定取締劏房方案時,必須正視安置配套,當中包括善用現時過渡性房屋及簡約公屋單位等。不少團體認為原區安置對居民十分重要,減輕居民需要重新適應社區環境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另一方面,大部分團體均認同政府需要為受影響租戶提供搬遷津貼,而部分團體亦認為,政府應為無法即時安置的受影響居民提供能夠於私人市場租住適切居所的租金津貼。

至於規範劏房的面積標準,各團體建議不盡相同,當中由不少於7平方米至14平方米不等,亦有團體指出面積標準應以人均居住面積計算。不少團體亦認為取締劏房的門檻不宜過緊,亦有團體建議政府逐步加強最低居住面積的限制避免政策推出後,太多的劏房住所被取締,導致安置配套未能完善配合。

倡政府設立劏房登記制度 建立全港劏房資料庫

登記及執法方面,各團體認同政府需要就取締劏房政策設立劏房登記制度,要求所有現時營運中的劏房業主為其單位進行登記,當中包括申報其營運之劏房單位的詳細資料,例如建築物情況、單位面積及設備、消防措施等,令政府得以建立全港劏房資料庫,同時識別出取締劏房的優先次序,不進行登記之業主將不能繼續營運劏房。

亦有團體建議設立劏房發牌制度,特別是為新加入的劏房單位經營者提供清晰指引,指引列明分間單位需要合乎基本宜居標準的要求。為配合以上措施,不同團體均建議政府推動取締劏房時,需要配合有力的執法手段,例如成立劏房管理辦公室、對不依法規的業主處以每日持續罰款以及定期巡查等。

城市大學社會及行為科學系陳紹銘認為,取締劣質劏房的根本目標在於確保市民不必居住在不適切的環境,同時亦要避免因政策執行而導致居民流離失所或面臨更高的租金負擔。他建議政府優先推動全面的安置政策,包括運用公屋、簡約公屋和過渡性房屋的單位安置受影響的住戶,以及提供搬遷津貼及租金津貼等支援措施。

街坊擔心取締劣質劏房 致租金上升

不少街坊均擔心劣質劏房被取締後,劏房租務市場的租金會大幅上升,所以應該要實施起始租金,才能避免租金大幅上升,或者政府需要提供租金津貼支援劏房居民面對的困境。有居於工廈劏房的居民擔心若取締工廈劏房,自己無能力租住市場其他的劏房單位,並認為部份唐樓劏房單位的衛生及環境狀況比工廈更惡劣,希望政府不要一刀切取締所有工廈劏房,又或為他們提供合適的安置安排。

記者:蔡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