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35+顛覆案丨45名罪成被告訂於下月19日判刑
更新時間:17:31 2024-10-29
發佈時間:17:31 2024-10-29
發佈時間:17:31 2024-10-29
民主派47人2020年參與「35+」初選,計劃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逼使特首解散立法會及辭職。47人翌年3月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31人認罪,14人受審後今年5月被裁定罪成,而李予信劉偉聰罪脫,後者遭律政司上訴。《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現確定下月19日上午10時於西九龍法院判刑。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聆訊預計需時1日。據悉,由於被告人數眾多,庭內每名被告只獲分配3席予親友、律師及大律師。
31名被告認罪,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林景楠、岑敖暉和王百羽。除林景楠外餘人還押。
14名被告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及余慧明受審後被裁定罪成,悉數還押。2名被告劉偉聰及李予信則被裁定罪脫,控方就劉偉聰罪脫上訴,劉偉聰獲准保釋。
案件編號:HCCC 69、70/2022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