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事故案 專家證人同意簽發證明書註冊工程師「責任好大、錯左要孭飛」
發佈時間:11:58 2024-11-01
MIRROR演唱會事故案,今於區院續審。辯方續盤問專家證人城大副教授林向暉博士,指涉案文件有多處問題,註冊工程師簽發證明書前是否應該查問,實地考察時亦應作批判性考量。林博士同意,並確認外行人會倚賴證明書去考量是否安全,工程師應該找到足夠滿意的證據才發出證明書,「責任好大、錯左要孭飛」。審訊下周一續。
案中3名被告42歲吳凱瑩、61歲林志華及50歲梁耀祖,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及交替控罪、欺詐罪。3人涉於前年5月19日至7月25日串謀詐騙康文署經理,即在兩個負重表中虛報多項設備的重量,誘使康文署經理容許「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演唱會舉行。
贊同註冊工程師仔細查閱必發現圖則文件多處錯漏
結構工程專家、城大建築學及土木工程學系副教授林向暉博士今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涉案索具裝配圖和負重表等文件有多處錯漏,如果註冊工程師有細心查閱,必然會留意到文件上的問題,特別是缺失了多處懸吊架的資料。林博士同意。
辯方續指,本案有註冊工程師就涉事天花懸掛系統發出穩定性證明書(Stability Certificate),工程師發出該證明書前,實地視察是非常重要,包括核對懸吊物是否與圖則一致、重量和位置是否正確、是否符合掛點比例、會否多出額外懸掛物等。林博士亦同意,並確認如果對文件有疑問或現場視察時有懷疑的地方,工程師有責任查問。
「錯咗要孭飛」
林博士過去曾參與不少結構工程顧問工作,包括青馬大橋項目,他確認註冊工程師須遵守專業守則。辯方引述專業守則,並指工程師有很大責任,要確保懸吊物安全,如果對涉案文件有疑問、沒有得到回覆仍簽發,是否有些問題。林博士亦同意。
辯方續指,工程師發出證明書前如果有疑問,可以要求提供物品清單、相片及在懸掛前作出多次實地考察等,畢竟涉及到公眾安全,工程師發出證明書前「唔可以求求其其」,而外行人亦會倚賴證明書去考量是否安全。林博士同意。
辯方又指,工程師除了查證文件有否錯漏或偏差,實地考察時亦應作出批判性考量,要找到足夠令其滿意的證據才發出證明書,「責任好大、錯左要孭飛」。林博士同意。
案件編號:DCCC291/2023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