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金山涉謀殺妻女案丨妻子為婚姻患中度抑鬱 藥物治療好轉 曾提離婚遭拒

更新時間:13:51 2024-11-08
發佈時間:13:51 2024-11-08

前中文大學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副教授許金山,涉以內含一氧化碳的瑜伽球釋放毒氣殺害妻女案重審。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許金山妻子黃秀芬的家庭醫生王家恩供稱,黃早於2005年因婚姻關係惡劣而情緒低落,2013年求診時確診中度抑鬱症,故獲處方抗抑鬱藥。黃進行藥物治療後睡眠質素及食慾改善,重捨烹飪興趣,在2014年6月不滿丈夫甚少歸家等,提出離婚要求卻被拒。

兩死者被發現「熟睡」車內無反應

60歲男被告許金山否認於2015年5月22日謀殺47歲馬來西亞裔妻子黃秀芬及16歲次女許儷玲。控方讀出首先發現2名死者的護士湯玉玲的證人供詞,湯在案發當日下班後途經案發現場,發現一輛黃色Mini Cooper停泊在西澳村巴士站,當時沒有下雨但車輛正開動水潑,黃秀芬在司機座位,許儷玲在前排乘客位,兩人稍微低頭狀似熟睡。而湯於20分鐘後再次經過現場,瞥見私家車的位置及兩人姿勢無變,嘗試打開車門但不果,拍打車窗玻璃時車內兩人也毫無反應,湯心感不妙而報警處理。

到場警稱打不開車尾箱

現駐守刑事總部的警長陳俊義出庭供稱,他在案發當日接報到場後,發現車內兩人閉上雙目,狀似睡覺或昏迷,兩人均有佩戴上安全帶。他觀察到兩人毫無反應及沒有表面傷痕後,以警棍打破後座車窗,感覺到車內溫度與室外氣溫相若,他遂召喚同袍到場協助,封鎖附近一帶。消防員趕到後救出兩人及救護人員為兩人急救。陳當時打不開車尾箱,在現場沒有發現任何可疑物品。陳在辯方盤問下表示他當時沒有發現車內有網球拍。

兩母女送院搶救不果

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影像及介入放射學系名譽臨床助理教授、時任威爾斯親王醫院急症室醫生蔡紹俊作供指,黃秀芬送院時已無脈搏心跳,使用心肺復甦法及注射俗稱「強心針」的「腎上腺素」亦搶救不果。威爾斯親王醫院急症科資深顧問醫生、時任威爾斯親王醫院急症室醫生朱匯鴻供稱,許儷玲送院時已無生命跡象,沒有呼吸脈搏心跳,朱為許儷玲進行心肺復甦法及腎上腺素的治療後證實許儷玲死亡。朱當時得悉兩名女子在車內暈倒入院,懷疑濫藥自殺或吸入毒氣,但他當時集中急救而沒有研究死因。

黃秀芬曾因婚姻問題患中度抑鬱治療後見效

死者黃秀芬的家庭醫生、普通科醫生王家恩出庭供稱,黃秀芬在心理治療師轉介下在2013年11月向她求醫時,黃秀芬提到她在2005年曾因婚姻關係而情緒低落近半年,又指她與丈夫許金山的關係十分惡劣。黃秀芬確診中度抑鬱症,主要症狀包括失眠、食慾不振、悶悶不樂、失去對事物及活動的興趣等,王處方抗抑鬱藥「血清素再攝取抑制劑」(SSRI),並在黃秀芬每次覆診時按情況調節藥物的種類及劑量。

曾提離婚但遭許金山拒絕

黃秀芬服藥後食慾及睡眠質量改善,逐漸變得開朗樂觀,但她在2014年6月求診時提過她因丈夫許金山每周只回家三次,每次回家均在凌晨三至四時而感到不快,黃秀芬曾提出離婚要求,但遭許金山拒絕。黃其後生活專注於照顧四名子女,亦為長女將到馬來西亞讀醫一事而感到雀躍,已沒有提及過任何情緒問題,故王建議減少藥物劑量。

最先提離婚的是許金山

醫生王家恩憶述黃秀芬後期忙於協助長女安排到馬來西亞升學事宜,又對烹飪重拾興趣,黃曾分享其住所花園加建了薄餅烤爐,能焗薄餅而大感興奮,已沒有抑鬱跡象,也沒有自殺意圖;王亦鼓勵黃可製作蛋糕出售賺錢。辯方就黃秀芬提出離婚一事進行盤問,王指黃秀芬主動提起其丈夫許金山一早曾向她提出離婚,但當黃秀芬向許金山提出離婚時,許金山卻拒絕,又指黃秀芬沒有他不能自理,王認為許金山的決定前後矛盾,令她感到驚訝奇怪。

黃秀芬當日曾安排家傭代鄰居看管小孩

與黃秀芬同樣熱愛園藝及煮食烘焙的女鄰居陳荔供稱,許氏夫妻育有四名子女,分別為大女兒May,二女兒Lily,三女兒Carly及幼子Didi。當年許家搬到西貢西沙路大洞村時,黃秀芬曾主動拍門自我介紹。陳荔憶述案發當日下午約1時半,她曾致電拜托黃代其照顧小女兒,黃當時表示要出門,可交由家傭代為看管其小女兒。陳及後原想致電黃其小女兒不用到許家託管,但一直不能聯絡黃。

鄰居不知黃會否用瑜伽球做瑜伽

陳荔在辯方盤問下同意涉案村屋單位附近有不少蛇蟲鼠蟻,她亦知悉黃秀芬與許金山婚姻破裂,但兩夫婦從沒大吵大鬧,她認為黃秀芬一直忍耐其丈夫的婚外情,可算是接受了該婚外情,但不知道兩夫婦曾達成協議為了子女而不離婚。陳指黃秀芬有學習瑜伽,但未曾在黃口中得知黃做瑜伽時會否使用瑜伽球。

涉案私家車內未量出一氧化碳

控方另傳召當年到大欖涌車輛檢查中心負責檢驗涉案的黃色Mini Cooper私家車的時任政府化驗師黃冠雄博士,黃冠雄當年為找到一氧化碳的來源而不斷測試車輛,發現車輛並沒有洩漏一氧化碳的情況。他又試過關車門及冷氣時開引擎,結果量度到車內沒有一氧化碳,反而車外的一氧化碳最高讀數則是45ppm(即100萬份之45)。

案件編號:HCCC389/2023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