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樽藏兩嬰屍案 男女租客認阻埋葬罪囚9個月 官斥用器皿裝死者極不尊重
發佈時間:12:28 2024-11-11
屯門某唐樓單位於去年發生玻璃樽藏兩嬰屍案,業主在租客退租後,安排清理單位時發現兩個浸泡有男嬰屍體的玻璃瓶。涉案兩男女租客早前承認兩項阻止埋葬屍體罪,今早於粉嶺裁判法院判監9個月。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指從兩男嬰屍體檢驗到可卡因,兩被告處理屍體的方法,令它們死因未能被得悉,用器皿裝死者是對他們的不尊重,終判二人9個月監禁。
兩嬰屍肝臟驗出可卡因
張官判刑指從兩名男嬰屍體的毒理報告顯示,他們的肝臟有可卡因成份,從早前為兩名被告索取的報告中,亦提及兩人有吸食毒品的情況,雖女被告稱她流產的理由並非必然與吸食毒品有關。
官指兩被告或為隱藏謀殺罪行犯案
張官斥兩被告阻止埋葬屍體的行為,有機會是為了隱藏其他罪行,包括謀殺等,指兩被告用此方式處理屍體,令兩男嬰的死因未能被得悉,有違相關執法部門尋找死亡原因。張官另指二人夥同犯案,有對阻止埋葬的詳細步驟作出了解,將兩男嬰製成用器皿裝好的樣本,為對死者的不尊重,終判二人9個月監禁。
業主清屋發現兩裝有嬰屍玻璃瓶
案情指,兩名被告曾租住屯門啟民徑美恆樓一個單位,今年3月5日因拖欠租金遭姓張業主催促離開,張隨後安排麥姓清潔工打掃該單位。在同月8日,麥在清潔客廳時發現兩個透明瓶,瓶內藏有類似嬰兒的物體,其中含未知液體,麥感到可疑,遂報警求助,經警方調查,發現瓶內物品為兩名死嬰,胎齡分別約為 6.5 個月或 7 個月,警方同日拘捕兩名被告。
男方稱家中誕下男嬰發現已死後以酒精浸屍
男被告林梓漢於錄影會面下供稱,他於2022年12月某天下午5時許,接到女被告周櫻鏵的來電,表示自己流血及懷疑流產。林立刻回家,周稍後誕下一名男嬰並自行剪斷臍帶,林用溫水清洗男嬰,惟他不確定男嬰是否尚有生命跡象。林指男嬰沒有睜開眼睛或哭泣,也沒有任何動作,其後發現男嬰已死亡,周亦抱著男嬰疼哭。隨後,林在網路上搜尋如何保存動物屍體,並在附近藥局購買高濃度酒精及瓶子後,林遂把男嬰放入樽內,灌入高濃度酒精。
懷二胎服墮胎藥後照辦煮碗浸嬰屍
林另供稱,周在2023年6月至7月左右發現自己懷上第二胎,惟她表示不想養育嬰兒,因為她「未玩夠」。其後,周服用從朋友買的墮胎藥後,她感肚痛並誕下了第二胎男嬰。二人一同購買瓶子和高濃度酒精,用相同方式把男嬰放在樽內,並灌入高濃度酒精,兩名嬰兒均放在床下。
女方指男友用碗替她接生剪臍帶
周於錄影會面下稱林為兩名男嬰父親,她因經濟問題沒有做產前檢查。她於2022年11月及2023年8月分別誕下兩子,她感覺嬰兒的頭出來時,林用碗幫她接生,剪斷臍帶及丟掉胎盤,當時分別懷孕約4至6個月。誕下首胎時,她曾問林應否報警,惟林拒絕,指男嬰已死亡,同時亦擔心把男嬰送去醫院,會失去其遺體,林遂提議把男嬰放在瓶內。及至第二次懷孕時,她感肚痛要求林報警叫救護車,但遭拒絕,她希望自己生產時有林的陪伴,並未前往醫院。她誕下男嬰後,發現他沒有體溫及反應,認爲他已經死亡,遂以同樣方法處理其遺體。
只驗出嬰屍肝臟有可卡因未發現墮胎藥
經政府化驗師進行毒理學檢查,從兩名男嬰的肝臟中檢測到可卡因,且未發現常見的墮胎藥,DNA報告顯示兩被告是他們的親生父母,當時兩男嬰分別為26週和28週,如被告於醫院誕下男嬰或報案,男嬰可獲合法埋葬。
兩罪涉及兩名男嬰屍體
被告24歲倉務員林梓漢、22歲公關周櫻鏵被控2項阻止埋葬屍體罪。控罪指,2人於2022年某日在天水圍廈村一間鐵皮屋阻止埋葬一名男嬰的屍體;及2023年某日在屯門美恆樓某室阻止埋葬一名男嬰的屍體。
案件編號:FLCC533/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