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張西望|葵涌天光墟黑心攤檔疑售過期刺身壽司 食環署:最高罰5萬 監禁6個月

更新時間:13:40 2024-11-12
發佈時間:13:40 2024-11-12

《東張西望》近期連日報道葵涌天光墟路邊黑心攤檔檔疑售賣過期食物一事。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12日)表示,針對出售來歷不明或過期食物的小販,署方近日在全港各區展開了連串突擊行動,連同較早時在葵涌區進行的同類執法行動,至今合共拘控13人。

食環署指,任何人未獲准許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包括凍肉、刺身和壽司,或出售過期食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在東區、觀塘區和九龍城區的最新一輪行動中檢獲的食物包括壽司、麵包、罐頭、瓶裝豆漿、盒裝牛奶及肉食等。食環署會以涉嫌無牌販賣、在公眾地方構成阻礙、未獲准許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或出售過期食物等,向該些無牌小販提出檢控。

可不作警告即時拘捕

發言人強調,若涉及出售來歷不明或過期食物,基於食物安全考慮,食環署人員會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包括不作警告而即時拘捕。食環署的執法行動會持續進行,任何人都不應以身試法。

發言人亦提醒市民,來歷不明和過期的食物或潛在重大的食物安全風險,市民若發現有小販售賣可疑食物,可向署方舉報,署方會即時跟進。​根據相關法例,無牌販賣最高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如無牌販賣活動同時引致阻塞通道,另可處罰款25,000元或監禁3個月。此外,任何人未獲准許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包括凍肉、刺身和壽司,或出售過期食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000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