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優化文藝盛事基金審批 明年元旦生效 活動須具帶動旅遊經濟元素 達KPI要求

更新時間:15:07 2024-11-30
發佈時間:15:07 2024-11-30

政府今天(30日)公布優化文化藝術盛事基金運作及申請安排的細節,基金將循4個範疇優化運作,以更好更有效推動文化藝術發展、帶動旅遊經濟。新機制將於明年(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並適用於擬於7月1日或以後舉行的活動。

新機制明年元旦起生效

首先,基金審批準則會加強受資助活動須具備帶動旅遊及經濟的元素,把藝術文化與社會經濟發展融合,為香港整體社會帶來正面作用。 

 

其次,基金將採用固定申請周期,每年接受三輪申請,截止日期分別為每年的4月、8月和12月的最後一個工作天,申請者須在活動擬舉行日期至少6個月前遞交申請,以鼓勵活動主辦方作更充足規劃,也可讓基金一併考慮同一輪收到的申請,再選取該輪申請期中值得支持的不多於4個項目,而基金目標是每年共支持最多10個項目。

引入配對資助 鼓勵物色商業贊助

第三,當局將引入配對資助,以鼓勵活動主辦方引入商業贊助,促使業界循產業化方向發展。 

第四,當局會加強關鍵績效指標要求,包括加入關於文藝盛事和旅遊的融合發展的指標,以更好監察活動成效

考慮到對於擬於明年5月1日至6月30日舉行的活動,主辦方或未能在新機制實施後按要求遞交申請,文體旅局會作出特別過渡安排,容許有關申請按基金現行要求在擬議活動舉行日期至少4個月前遞交,當局會按新準則考慮有關申請,惟不計入同年可支持項目的目標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