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案│45名罪成被告上月判囚 律政司確認不提覆核刑期

更新時間:12:39 2024-12-11
發佈時間:12:39 2024-12-11

35+顛覆案,47人2020年協議立法會過半後無差別否決財案,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否則特首須解散立法會再辭職。47人翌年3月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罪成,上月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林卓廷、何桂藍等暫時合共8人不服定罪刑期,申請上訴,案件暫未排期。律政司發言人回覆如下:律政司不擬提出刑罰覆核申請。由於案件已有被告就刑罰申請上訴,律政司不宜就案件的判刑是否合適作任何評論。

8名被告受審後定罪,早前申請上訴,包括《墨落無悔》聲明發起人鄒家成判監7年9個月;吳政亨判囚7年3個月;何桂藍判囚7年;林卓廷余慧明判監6年9個月;黃碧雲、楊雪盈及彭卓棋均判監6年6個月。

案件編號:HCCC69、70/2022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