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程證婦觀塘偷熊貓展品予兒子玩   認盜竊罪罰款500元

更新時間:15:20 2024-12-24
發佈時間:15:20 2024-12-24

37歲內地婦人12月12日在觀塘裕民坊偷取一隻用作展覽的熊貓公仔,以供兒子當作玩具。內地婦今(24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裁判官判她罰款500元,另向擁有該熊貓公仔的裕民坊管理有限公司賠償250元。

被告莫煥贞報稱家庭主婦,持雙程證來港。她承認於2024年12月12日,在觀塘裕民坊UG層近裕民市集偷竊一隻熊貓公仔,價值港幣250元,而上述物品為裕民坊管理有限公司的財產。

案情指,保安員2024年12月12日晚上約8時發現裕民坊有一隻熊貓公仔失蹤,查看閉路電視後,發現熊貓公仔疑遭人偷走。警員12月14日在秀茂坪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稱:「我覺得個公仔熊貓得意,就攞咗俾個仔玩,阿仔玩嗰陣陣跌爛咗,已經掉咗(熊貓公仔)去垃圾桶。」

案件編號:KTCC2582/2024
法庭記者:房伊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