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濫用公屋|申訴專員提31項建議 指房委會濫用公屋檢控率僅4.2%
發佈時間:11:31 2025-01-22
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22日)宣布完成當局打擊濫用公屋資源的工作的主動調查行動,並向房屋委員會及房屋協會提出共31項主要改善建議,冀當局加強打擊濫用公屋。
房委會及房協大致接納改善建議
陳積志表示,對少數濫用公屋的住戶政府絕對不能姑息,公署就房協全面推行「富戶政策」的適用範圍、「與入息和資產申報相關」和「與住戶情況相關」的濫用公屋行為的偵測工作、周期性家訪、探討在懲罰濫用公屋的租戶方面增強阻嚇性等多方面提出了改善建議,房委會及房協大致接納公署提出的改善建議。
有關建議包括與內地及澳門有關部門溝通,建立渠道獲取租戶是否擁有內地或澳門的物業;又建議房協嚴格遵守對嚴重違反租約的租戶不再給予警告,而是直接發出「遷出通知書」的做法,並適時檢視新做法的推行情況。
相關新聞:打擊濫用公屋|房協:5年內將「富戶政策」涵蓋至所有出租屋邨
倡向物管公司職員發獎勵提高打濫積極性
公署建議,考慮制定針對物管公司及護衛服務承辦商個別職員的獎勵計劃,以提高他們參與打濫的積極性;考慮透過與土地註冊處建立的資料比較及核對機制,在核實公屋編配資格前就每宗公屋申請進行查冊,嚴格審查公屋申請者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並在公屋申請者輪候期間,隨機抽選個案作深入調查,從源頭堵截濫用公屋人士。
陳積志指,當局對物管公司的獎勵計劃只針對公司,而不是職員,惟職員才是掌握「第一手資料」及真實情況的人,故認為應對職員提供獎勵。
陳積志表示,房協2018年9月起實施富戶政策,惟截至2024年11月,簽訂新租約的房協公屋租戶只有4160戶,僅佔整體14.1%,即房協仍未能了解大部分公屋租戶的資產情況。公署建議就全面推行「富戶政策」作出深入研究,並將「富戶政策」涵蓋所有出租屋邨的租戶。
相關新聞:家庭成員英國留學被舉報濫用公屋 網民分享目睹舉報一幕:感受好複雜|Juicy叮
僅收回濫用單位未作檢控
公署高級調查主任陳利婷表示,房委會過去7年,就濫用公屋個案檢控率最高只有4.2%,建議房委會全面檢討提高檢控率策略,要在檢控時效內搜集足夠證據。公署亦抽取房委會其中9宗濫用個案調查,發現大部分濫用單位住戶,例如把單位非法轉租或虛報資產,非經常持續在單位居住,結果只是被收回單位,沒有被檢控。
陳積志認為,有信心在房委會及房協採納有關建議後,公屋輪候時間可進一步降低,他指,若當局加強打濫,或有部分住戶因不想被檢控主動申報資產,亦有部分原本不符合資格的申請者退出申請,令輪候時間降低。
公署:家訪無人應門 電話無登記均是濫用公屋徵兆
公署指,房屋署曾在2023年4月接到舉報指有人出租公屋單位,經調查發現戶主離開香港到海外定居,在2019年7月至2023年7月期間有1220天不在港。調查人員曾上門突擊檢查單位及致電戶主,均未能成功聯繫,直至12月才發出「逐出單位通知書」。公署指,若不是有市民舉報,戶主出租公屋的行為不知何時才能被揭發,認為多次家訪無人應門,電話號碼顯示無人登記,均是濫用公屋的徵兆,若屋邨辦事處提早查核戶主的出入境紀錄,就可以發現其已不在香港居住,可更早收回單位。
記者 郭穎彤
相關新聞:打擊濫用公屋|公屋分租或商用擬列刑事 何永賢:私人補習或製小手作到店舖寄賣不算嚴重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