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麻雀不忿輸錢鐵棍襲擊雀友致左眼失明 19歲青年認兩罪囚6年

更新時間:16:22 2025-02-10 HKT
發佈時間:16:22 2025-02-10 HKT

19歲倉務員兩年前因打麻雀輸錢而感不忿,持鐵棍襲擊17歲事主,致事主左眼失明;並與同夥搶去事主1.2萬元。涉案倉務員及男同夥早前承認搶劫及有意圖導致他人受嚴重傷害罪,法官陳慶偉今於高等法院判處涉案倉務員監禁6年,指他用鐵棍向事主頭部持續施襲3分鐘,行為足以致命,更令事主失去左眼,使其餘生不便和殘障;同案被告則押後3月3日判刑、待索取教導所報告。翻查報導,涉案倉務員與一宗懲教人員涉襲擊男囚犯案的事主同名。

求情稱有真誠悔意得慘痛教訓

兩被告依次為19歲倉務員趙俙迪、17歲學生温知新,早前承認搶劫及有意圖導致他人受嚴重傷害。控罪指,2人於2023年4月18日在大角咀福昌工廠大廈搶劫男子SHING Chun-hei現金12,000港元;及有意圖非法及惡意地對SHING Chun-hei造成嚴重身體傷害。

陳官判刑時,引述趙的背景報告顯示他過去沒有案底,雖然不熱衷於學習,但無其他不良行為;趙的代表大律師張錦榮今求情亦指報告顯示被告有真誠悔意,得到慘痛的教訓。

金屬棍施襲3分鐘足可致命

陳官指,趙暴力地使用金屬棍襲擊事主3分鐘,行為足以奪去年輕事主的生命,一旦事主喪生,趙便須面對謀殺罪,事主年輕及能夠康復,對趙可說是幸運,而趙的行徑亦反映出他不單止是想教訓事主。

考慮到趙故意襲擊事主頭部多次,3分鐘是非常長的時間,結果更導致年僅17歲的事主失去左眼,意味着事主人生中很大部分的時間須承受眼疾的不便和殘障,加上用刀威嚇和劫去事主金錢,陳官最終判處趙監禁6年。

輸麻雀夥同黨去而復返偷襲

案情指,趙與數名友人於兩年前4月18日凌晨時分,在案發地的派對房(Party Room)內打麻雀,事主後來到達及加入遊戲。趙其後輸錢及離開,事主則與他人在房間內的沙發上睡覺。約早上6時許,事主熟睡之際,遭趙用鐵棍反覆擊打頭部,溫則用刀指向事主友人的脖子。趙持續施襲約3分鐘後,與温離開,事主友人報警。當事主恢復意識後,發現錢包內1.2萬元現金不翼而飛。兩被告後來在長洲被捕。

事主送院求診,其左眼球出現外傷性破裂、面部多處紅腫擦傷、鼻骨骨折,手術後左眼仍萎縮,須植入人工眼或眼窩植入物。

案件編號:HCCC158/2024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