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灣仔暴動│27歲青年前年回港探病母被捕 認暴動罪還押候判
發佈時間:12:13 2025-03-14 HKT

21歲青年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參與暴動,翌年初離港移居日本,直至前年年中返港探望病母時馬上被捕,被控1項暴動罪。案件原訂今日於區域法院開審,現年27歲被告開審前改為承認暴動罪。案情指被告在灣仔天樂里和灣仔道交界被捕,當時身穿全黑衣物,戴手套及口罩等。被告還押至下周四判刑。
求情稱參與程度不高且開審前認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陳煒堯現年27歲,2020年1月中離港時打算移居日本,並已覓得穩定工作,直至前年母親患病才回港探望,隨即被捕,返港後任職會計公司,僱主表明將來願意再次聘用被告。辯方引述女朋友、僱主、上司、同事、舊同學等求情信,指被告工作認真,樂於助人,為人正面。辯方再求情指被告於灣仔道被捕,當時該處較軒尼詩道平靜,仍然有不少行人車輛通行,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曾在軒尼詩道參與暴動,參與程度不高,如今於開審前認罪,希望法庭酌情輕判。
案情指,2019年8月31日傍晚開始,大量示威者集結於金鐘、灣仔和銅鑼灣一帶,以雜物堵路縱火,向警察投擲汽油彈等。大部份示威者穿深色衣物,並帶有頭盔、防毒面罩、護目鏡等裝備,有人手持長棍和盾牌等物品。警方當晚近8時以水炮車由金鐘經軒尼詩道向銅鑼灣方向推進和掃蕩,警方沿途多次展示旗幟警告示威者離開,施放催淚煙、射水及發射海綿彈槍等驅散示威者。
被告遭警追截曾企圖腳踢警員
有示威者在軒尼詩道近晏頓街架設路障及縱火,破壞平台上的「大公報」標誌,以噴漆噴上「光復香港」等口號,集結與到場警方對峙,期間曾向警方投擲汽油彈。警方使水炮車射水並推進拘捕示威者時,示威者四散,追截警員當晚約8時18分到達摩利臣山道並向天樂里推進,期間看見被告陳煒堯跟隨示威者跑向灣仔道以東。追截警員上前截停被告,被告企圖腳踢警員,警員遂向被告大腿揮棍3次,結果在天樂里和灣仔道交界成功制服被告。被告當時身穿全黑衣物,戴手套及口罩,背包内有1對白色勞工手套、1個深色口罩及2個過濾器。
現年27歲會計公司職員陳煒堯承認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菲林明道交界處與天樂里交界處之間的軒尼詩道範圍,以及在天樂里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1213/2023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