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聯主席賴卓賢等人入稟高院 要求學聯公司把兩會址物業轉名交吉
發佈時間:18:41 2025-04-01 HKT

持有學聯會址物業的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2023年7月曾入稟區院,要求學聯交待帳目及交還兩個會址及鎖匙,案件擾釀1年多後和解收場。學聯代表會主席賴卓賢上周五突然入稟高院,要求法庭下令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將位於旺角金輪大廈及威特商業大廈的兩個會址,交吉並轉讓予軒富有限公司。根據司法機構網站顯示,案件暫無聆訊排期。
要求被告交吉兩會址物業
原告依次為賴卓賢(嶺南大學社會學及社會政策系五年級生、嶺南大學學生會外務副會長、學聯代表會主席)、Hong Cheuk In、軒富有限公司(RICH HIGH LIMITED),被告為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H.K.F.S. Fund Limited,前稱學聯旅遊部有限公司Hong Kong Student Travel Bureau Ltd.) 。賴卓賢及Hong Cheuk In則指他們兩人代表其本身和所有其他學聯成員提出起訴。
入稟狀指,簡稱「學聯」的香港專上學生聯會,會址位於旺角彌敦道金輪大廈8A室及旺角旺角道威特商業大廈9室。三名原告要求法庭下令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把金輪大廈及威特商業大廈的兩間物業,之全部合法產業權、權利或權益,絕對歸於軒富有限公司(RICH HIGH LIMITED)所有,並下令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必需在命令生效後14天內,把位於金輪大廈及威特商業大廈兩間物業的全部合法產業權、權利或權益轉讓予軒富有限公司,並且向軒富有限公司交吉兩間物業。
會址曾遭人闖入並貼「收回物業」通告
根據過往新聞報道指,學聯位於旺角威特商業大廈九樓的會址曾於2023年被人撬開門鎖,門外的閉路電視期亦被剪斷電線,門外貼上簡體字通告指:「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收回物業,未經同意、授權而存放的物件,如一個月內仍未有人認領,將會被處理。學聯當年發聲明指,數名不知名男子自稱公司代表,「曾以暴力方式企圖進入本會於威特商業大廈9樓及金輪大廈8樓A室的兩個單位,涉嫌刑事毁壞本會的閉路電視裝置」,強調學聯多年以來合法使用兩個物業作會務之用。學聯指對方曾聲言或會強行進入兩個物業,並威脅會毀壞其會財物,學聯表示已就事件報警及諮詢法律意見,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原告之一的賴卓賢,本身亦是嶺南大學學生會外務副會長,上月亦曾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校董會、諮議會及教務會選舉結果,指選舉主任用「以非官方途徑自我宣傳」為由取消其參選資格,決定屬非法無理,要求法庭下令補選。
案件編號:HCMP481/2025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