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女向政總淋紅油判囚7個月 求情稱因精神狀況不佳犯案 與政治事件無關

更新時間:13:54 2025-04-11 HKT
發佈時間:13:54 2025-04-11 HKT

46歲無業女子去年11月向政府總部和立法會花園淋紅油,事後解釋因經濟問題及求業失敗,情緒失控下犯案。她早前承認兩項刑事損壞罪,求情強調事件與政治無關,東區法院主任裁判官蘇文隆今日將她判監7個月。

被告麥家敏(46歲)分別被控於2024年11月19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地下立法會花園、政府總部花槽及行人路,無法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立法會及政府總部的財產,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犯案與政治事件無關

辯方補充求情,指案發當日被告準備到印度駐香港總領事館求職,強調她是因精神狀況不良好而犯案,與政治事件無關。蘇官判刑時考慮到案發地點、辯方求情和被告認罪,終判被告每項罪行監禁7個月,兩罪同期執行。

案情指,被告於2024年11月19日晚上8時許,在高處扔紅漆,先後淋中立法會花園和政府總部花槽及行人路。閉路電視拍到被告在事發前到五金舖買紅漆,以及她犯案的過程。警方在事發兩日後拘捕被告,她在錄影會面中承認犯案,並指「我一時唔開心咪扔樽紅油發泄」。

案件編號:ESCC3123/2024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