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食安中心衞生督察否認偷食物檢測樣本 衛⽣總督察稱驗測後食物樣本須銷毀不容職員私享
發佈時間:15:12 2025-04-22 HKT

5名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衞生督察涉濫用職權,沒有適當棄置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包括罐頭鮑魚、白松露醬、法式蟹湯等,遭廉署控告串謀盜竊罪。其中1人早前承認盜竊罪交替控罪,餘下4人否認控罪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食安中⼼衛⽣總督察庭上供稱,食物樣本在檢測後必須撒上臭粉,並拋棄在附近垃圾站,以防他人取食物重用。
其中一被告認罪將出庭頂證其他被告
5名被告依次為34歲陳映姍、29歲林曉君、28歲余鳳珍、35歲劉承軒及37歲李俊禧,均報稱食環署一級衞生督察,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控罪指,他們於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9日期間,在香港串謀偷竊部分替食環署食安中心購買作食物檢驗用途的食品樣本,而有關樣本是特區政府的財產。
35歲被告劉承軒早前承認一項盜竊罪的交替控罪,指他於同時段在香港偷竊樂家-阿爾博里奧米、法式燉小牛肉、醬汁八爪魚、墨魚汁魷魚、乳清芝士、水牛莫蘇里拉芝士、伯爵茶包及粒粒黑朱古力威化;而有關樣本是特區政府的財產。劉承軒將以控方證人身份庭上作供。



檢驗後食物樣本必須銷毀不容衛生督察私享
食安中心衛⽣總督察盧志明庭上供稱,當衛⽣督察收到食物樣本後,要將樣本存放在食安中心内待檢測,若檢驗後證實食物符合安全標準,相關食物樣本要由同事在衛生督察的監察下,抛棄在附近的垃圾站。盧補充指,抛棄食物樣本之前必須撒上臭粉,以防他人執走重用,相關的食物樣本亦不容許衛生督察拿取作私人享用。
盧在盤問下提及,負責抛棄食物樣本的衛生督察要記錄下相關資料,包括抛棄食物樣本的日期、時間、地點、樣本名稱及抛棄理由,其後需簽名作實。
食安中心高級衛⽣督察劉巧君作供,指檢驗後多餘的食物樣本必須要銷毀,一方面由衛生督察的見證下銷毀樣本,並紀錄下銷毀資料,另一方面則由劉監督下銷毀。劉續供稱,平日會為食安中心職員提供簡介,提醒職員留意處理食物樣本的做法,不允許職員自行取走樣本作私用。
5被告所屬組別有份進行物輻射水平檢測
承認事實指,食物安全中心是食物環境衛生署轄下的機構,5名被告在案發時均為食環署風險管理科食物進/出口組的衛生督察。食安中心每年會制訂食物輻射水平檢測項目,包括檢測食物的數量、種類及來源地等。部分食物會由政府化驗所的化驗師檢測,部分食物則會由進出口組的檢測系統進行輻射水平檢測。
在2022年4月20日,歐陸食品有限公司的訂貨處主管向首被告陳映姍發出歐陸的貨品報價單,歐陸在5月12日將相關貨物送往小組的辦公室,陳映姍則以現金支付共港幣11,710元。在2023年1月5日起,陳映姍與安得利香港餐飲有限公司曾以電郵聯絡訂購貨品,安得利在2月23日將貨物放在物流中心供提取,食環署於7月向安得利支付相關款項。
各被告住所被搜出火腿、芝士、鮑魚等食品
廉署人員在2023年3月9日拘捕5名被告,在首被告陳映姍的住所内檢取21件物品,包括1公升特純初榨橄欖油、111克醤汁⼋爪⿂、100克焦糖夏威夷果仁、80克Jamon Serrano火腿"Duroc" Chiff、及250克乳清芝⼠等。在次被告林曉君的住所内檢取25件物品,包括500毫升經典意⼤利⿊醋、125克⽔⽜莫蘇⾥拉芝⼠、560克已開封的營養麥⼠多啤梨味不另加糖、及396克已開封的墨⻄哥辣椒芝⼠腸等。
同日,在第三被告余鳳珍的住所内檢取10件物品,包括350克意⼤利羅勒意粉番茄醬、300克法式蟹湯、125克⽔⽜莫蘇⾥拉芝⼠、及200克切⽚熟火腿等。在第四被告劉承軒的住所内檢取8件物品,包括310克法式燉⼩⽜⾁、及25包伯爵茶包等。在第五被告李俊禧的住所内檢取10件物品,包括80克已開封⽜油松露醬、425克紅燒元⾙珍寶鮑⿂、500克已開封6%⽩松露醬等。
案件明續,預料將傳召第三被告劉承軒為控方證人作供。
案件由裁判官王證瑜負責審理、廉政公署負責檢控;首被告陳映姍由李澍桓大律師代表;梁卓然資深大律師代表次被告林曉君、及第三被告余鳳珍;第五被告李俊禧則由姚大華大律師代表。
案件編號:WKCC2693/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