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播 立即播放 的士記分制|實施近一周 一名司機因濫收車費及兜客等被記10分 《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自今年9月22日起生效。在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下,被投訴的的士司機在經過警察調查取證和被法庭裁定干犯11項表列罪行,或就有關罪行繳付定額罰款後,按法律規定被記分。 根據運輸署的紀錄,由9月22日至9月27日中午,有一名的士司機被法庭裁定干犯《條例》下的表列罪行,分別為濫收車費、兜客及沒有將的士計程錶設定於記錄位置。有關的士司機被記最高分數的罪行(即濫收車費)的分數,即被記10 港聞 2024-09-28 17:22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