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播 立即播放 35+顛覆案│主腦戴耀廷判囚10年 區諾軒囚6年9個月 黃之鋒囚4年8個月 其餘被告監禁50至93個月 35+顛覆案,47人2020年參與協議立法會過半後無差別否決財案,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否則特首須解散立法會再辭職。47人翌年3月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被定罪,今早接受判刑,主腦戴耀廷判囚10年,曾為控方作供的趙家賢及鍾錦麟判監7年及6年1個月,組織者區諾軒入獄6年9個月,三投三不投發起人吳政亨判囚7年3個月。 另外,楊岳橋判囚5年1個月,《墨落無悔》聲明發起人鄒家成、梁晃維及張可森 港聞 2024-11-19 09:07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