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逾億二 張震遠被頒令破產

頭條日報-港聞
更新時間:10:26 2015-06-22
發佈時間:00:00 2015-04-16
       前行政會議成員兼前商交所主席張震遠(見圖),因商交所「爆煲」而債務纏身,其後因拖欠四千七百多萬元私人貸款連利息,去年二月遭債權人申請破產。高院法官昨指張欠債逾一億二千萬元,向他正式頒下破產令。
      繼商交所被清盤後,「頭號梁粉」張震遠本人因拖欠新利控股(現稱青建國際控股)非執行董事兼股東梁志漢四千七百六十多萬元貸款連利息,昨在高院被頒令正式破產。張昨日沒有到庭,亦沒有委派律師代表。他向傳媒表示,就破產令不作出回應。
      特委法官陳靜芬指,法庭於前年十月裁定張拖欠梁四千七百六十多萬元,張除在去年六月償還其中三百萬元外,沒有再償還其他款項,也沒有向法庭呈交抗辯書和誓章。加上兩名債權人Sinomax Finance Limited,以及被張拖欠高達七千二百多萬的富利田有限公司,均支持張破產,故正式頒下破產令。
      欠薪案下周一判刑
      過往由司機駕駛名車接送、「身光頸靚」及愛歎靚雪茄的張,未來生活將會面對不少限制,包括不能出任有限公司的董事或從事證券交易商等行業;不能使用信用卡、向財務機構申請貸款或為人壽保險供款;不可以乘搭的士、自費旅遊、置業或購買汽車。
      另外,張擔任商交所主席期間拖欠一名員工近三十四萬元薪金,上月在裁判法院承認沒支付工資及沒支付審裁處判令須支付的款項兩項票控。裁判官批評他「注資咁多錢都唔支薪」,認為適合將他判監,但先提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案件將於下周一判刑。現年五十七歲的張震遠於一二年特首選戰中擔任梁振英的競選辦主席。梁振英上任後委任他為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及多項公職,曾多次獲委任為市建局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