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認詐騙小學27萬還柙候判

星島日報-港聞
更新時間:03:00 2025-02-07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2-07 HKT

  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時任校長陳奕鑫,前年向校方訛稱未獲發薪金及獲授權提取資金籌辦活動,詐騙學校逾27萬元,被廉署拘控。涉案時任47歲校長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認4項欺詐罪,當中共逾14.4萬元用作馬會落注等,裁判官余俊翔將案件押後至2月21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指,被告為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前校長,校董會持有6個銀行戶口,以支付學校職員薪金、籌辦活動費用等。被告於2023年3月30日獲發薪金7.6萬元後,將約5.6萬元薪金於香港賽馬會落注,並將1.9萬元向一間財務公司償還貸款。同年4月10日,被告向仁濟醫院教育部主管訛稱因填錯其銀行戶口號碼,沒有收到3月份的薪金,因而再次獲發薪金。被告隨後將4.3萬元用於向馬會落注、1萬元用於向財務公司償還貸款等。5月初,被告續稱沒有收到4月份的薪金,並再次獲發薪金。
廉署:校長不可謀私利
  同年5月12日,被告向助理文書主任表示已獲批從校董會戶口提取6萬元,以作特別用途,仁濟醫院教育部主管誤以為被告取款代學生繳付雜費,以減輕有財政困難的學生的財政壓力,遂批准其申請並發放金額。被告獲得金額後,將約3萬元作現金提款、2萬元向馬會落注等。約於同年6月5日,被告再聲稱須從戶口取6萬港元,主管因相信被告是為校監提取款項及作公務用途,遂批准其申請,惟校監從未要求被告代取款項。被告取得款項後,將約2.5萬元用於向馬會落注、3.5萬元用於向5間財務公司償還貸款。
  助理文書主任於6月審計帳目時,發現被告3月和4月份獲發兩次薪金,及後確認被告從沒退還額外薪金。自被告從戶口提取了共12萬港元的支票後,行政主任多次催促被告提供有關開支的收據和證明文件,惟被告離校前仍無法提供。及後,學校確認於2022/2023學年被告沒有用涉案金額支付學校的任何開支,被告隨後於2023年12月19日被捕。
  廉署發言人表示,校長作為學校領導人,絕不可在履行職務期間利用公事身份謀取私利。廉署一直以「三管齊下」的策略維護教育界廉潔,除了會繼續嚴厲執法,廉署亦為學校編製了《學校管治與內部監控防貪錦囊》,並為校長及教職員舉辦防貪講座,協助學校鞏固良好管治及廉潔文化。
  案件編號:WKCC409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