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將修定新守則 加強議員利益申報
發佈時間:03:00 2025-04-26 HKT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與全體議員召開會議,會後宣布將修改《議事規則》,以進一步完善自我監督、優化立法會議員履職制度,將制訂一套新的「立法會議員守則」,包括加強利益申報、提交工作報告等,又會將「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改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一併處理涉及議員紀律、利益申報等問題,一旦裁定違規最嚴重可取消議員資格,故請政府配合修改《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預料所有新安排於下屆立法會實施。
梁君彥:增透明度及問責性
梁君彥表示,一如以往當每屆任期完結前,議員都會總結經驗檢討及優化議會的運作,本屆任期尚餘數月,是適當時候作出一籃子檢討,以提升議會的效率及緊貼市民的需要,增加議會的透明度及問責性。
過去數周他曾與各黨派代表交流諮詢,他稱議員有共識,作為特區管治團隊的一部分,要有一套清晰完善的守則,協助議員自我監管及自我完善,因此參考行會成員、政治委任官員、區議會、公務員履職安排相關行為守則做指引,在現行《議事規則》基礎上,着手制訂新的立法會議員守則,目標下一屆立法會實施。
守則將引入多項措施,包括訂明議員行為操守及工作表現要求,例如需要出席會議、參加表決、定期提交工作報告等,就議員不當行為嚴重程度設立處分機制,改進議員利益申報機制等,因此「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職能擴大,並會改名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同時將優化委員會的運作,包括檢討職務考察的安排,簡化委員會選舉程序等,整套建議將交由議事規則委員會跟進。他希望整合成手冊讓下屆議員更容易明白,「那些要小心、那些要申報、那些不應該做」等。但他強調,新的守則中沒有訂明積效指標(KPI),主要是提醒議員要開會,立法會是其主要的工作。
對於委員會安排檢討,他舉例以往有委員會職務考察共有數位議員出席,但同行有秘書處、官員等,感覺立法會不太尊重,故未來會規定一個20人的委員會,最少有一半以上議員出席才去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