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曼生﹕我非膽小之人
更新時間:14:48 2016-06-13
發佈時間:02:10 2006-03-08
發佈時間:02:10 2006-03-08
(星島日報報道)彭楚盈死因研訊案,死者家屬律師翁靜晶質疑,方曼生早知道彭已死,特意安排「近身」楊貴材到華德大廈單位,假扮成為第一個發現彭楚盈骸骨的人,令自己置身度外,而楊貴材的父親正是陳方安生丈夫所任職的德士古油公司的司機,方即反駁﹕「如果我看見房內的骸骨,我一定會即時出聲,I'm not a chicken-hearted person(我不是膽小之人)。」
死者家屬律師翁靜晶繼前日指方曼生涉「買兇殺彭楚盈」,昨又質疑方曼生於九九年十月六日帶同鎖匠入屋後,走入房間關窗時,是絕對沒有可能看不見牀邊的骸骨,方曼生卻反駁指自己「不是一個膽小的人」。他表示當時注意力全放在窗門,又怕沾上塵垢,才無發覺骸骨。
根據控方早前證供,彭楚盈的骸骨是九九年十月七日由方的職員楊貴材發現﹔方曼生在盤問下承認,楊貴材曾欠下方二百五十萬債款,方並一度入稟高院向楊追討欠款,但他強調,因悉楊另有債主追數,為了確保方的個人利益,才先入稟法院,但否認因楊為他「做事」,要楊扮作第一個發現骸骨的人,而換來方放棄追數,甚至額外支付楊九十萬元作為報酬。
另方曼生直認利用彭楚盈這個「棋子」,出面買賣物業單位,然後向銀行取得按揭貸款,作為他個人的流動資金。方曼生更強調他與銀行職員相熟,尤其在八十年代要取得高於物業價值的按揭是很容易的,當然事成後他會給予彭應得的報酬,因為「我是一個好人」。
方指,他利用彭所做的物業買賣交易不超過十宗,估計約五宗,事實上他與彭楚盈相識的十年,彭因炒樓欠下他三十萬至一百萬港元。
不過翁靜晶指,彭楚盈於九五年兩度前往方曼生寓所,其中一次彭更持刀出現,是因為彭威嚇將對方利用她出面買賣物業的事公諸於世,向方索款,但遭方曼生否認,並反指每次彭服食丸仔後,都會變成另一人,表現神志不清。
翁靜晶更向法庭指出,根據相思灣別墅的交易文件,別墅業權根本不屬於方曼生,而屬於買家簡祐嗚,後簡向嘉華銀行取得貸款後「走路」,方曼生當時向法庭展出一份信託聲明,內容顯示簡將別墅信託給方曼生,而該份信託聲明的見證律師正是方曼生的表弟黃能,但最終嘉華銀行獲法庭頒令有權收樓。
方曼生表示,他在彭骸骨被發現後,其油麻地華德大廈單位被警方封鎖近一年,至二○○○年解封,他才打算將上述單位出售,但他向買家表明上址曾有骸骨被揭發,單位最終低價轉手。但根據已故的華德大廈看更馬錦輝於二○○○年向警方錄取的供詞內容,強調早於骸骨發現前即於九八年四月,一名身材健碩自稱為方曼生的男子偕同兩名地產經紀,到涉案單位視察以便放盤,約二十分鐘後方和兩經紀下樓,方更將彭信箱內的信件全部取走。
當方曼生被翁靜晶「踢爆」他出售華德單位的時間有出入時,方曼生突表示,記不清楚自己有否早於九八年四月出售上址單位一事,又解釋他只把已滿瀉的信件拿走,而且因方沒有彭楚盈電話,故一直沒有聯絡彭。
另當日隨方曼生到華德大廈的鎖匠黃英材稱,方從沒有指示黃檢視單位內的水電,他和方逗留屋內約三十分鐘才離開,當日雖掛有一號風球,仍有少少陽光,天色紅紅。案件編號﹕死因研訊一二四二——二○○五。
死者家屬律師翁靜晶繼前日指方曼生涉「買兇殺彭楚盈」,昨又質疑方曼生於九九年十月六日帶同鎖匠入屋後,走入房間關窗時,是絕對沒有可能看不見牀邊的骸骨,方曼生卻反駁指自己「不是一個膽小的人」。他表示當時注意力全放在窗門,又怕沾上塵垢,才無發覺骸骨。
根據控方早前證供,彭楚盈的骸骨是九九年十月七日由方的職員楊貴材發現﹔方曼生在盤問下承認,楊貴材曾欠下方二百五十萬債款,方並一度入稟高院向楊追討欠款,但他強調,因悉楊另有債主追數,為了確保方的個人利益,才先入稟法院,但否認因楊為他「做事」,要楊扮作第一個發現骸骨的人,而換來方放棄追數,甚至額外支付楊九十萬元作為報酬。
另方曼生直認利用彭楚盈這個「棋子」,出面買賣物業單位,然後向銀行取得按揭貸款,作為他個人的流動資金。方曼生更強調他與銀行職員相熟,尤其在八十年代要取得高於物業價值的按揭是很容易的,當然事成後他會給予彭應得的報酬,因為「我是一個好人」。
方指,他利用彭所做的物業買賣交易不超過十宗,估計約五宗,事實上他與彭楚盈相識的十年,彭因炒樓欠下他三十萬至一百萬港元。
不過翁靜晶指,彭楚盈於九五年兩度前往方曼生寓所,其中一次彭更持刀出現,是因為彭威嚇將對方利用她出面買賣物業的事公諸於世,向方索款,但遭方曼生否認,並反指每次彭服食丸仔後,都會變成另一人,表現神志不清。
翁靜晶更向法庭指出,根據相思灣別墅的交易文件,別墅業權根本不屬於方曼生,而屬於買家簡祐嗚,後簡向嘉華銀行取得貸款後「走路」,方曼生當時向法庭展出一份信託聲明,內容顯示簡將別墅信託給方曼生,而該份信託聲明的見證律師正是方曼生的表弟黃能,但最終嘉華銀行獲法庭頒令有權收樓。
方曼生表示,他在彭骸骨被發現後,其油麻地華德大廈單位被警方封鎖近一年,至二○○○年解封,他才打算將上述單位出售,但他向買家表明上址曾有骸骨被揭發,單位最終低價轉手。但根據已故的華德大廈看更馬錦輝於二○○○年向警方錄取的供詞內容,強調早於骸骨發現前即於九八年四月,一名身材健碩自稱為方曼生的男子偕同兩名地產經紀,到涉案單位視察以便放盤,約二十分鐘後方和兩經紀下樓,方更將彭信箱內的信件全部取走。
當方曼生被翁靜晶「踢爆」他出售華德單位的時間有出入時,方曼生突表示,記不清楚自己有否早於九八年四月出售上址單位一事,又解釋他只把已滿瀉的信件拿走,而且因方沒有彭楚盈電話,故一直沒有聯絡彭。
另當日隨方曼生到華德大廈的鎖匠黃英材稱,方從沒有指示黃檢視單位內的水電,他和方逗留屋內約三十分鐘才離開,當日雖掛有一號風球,仍有少少陽光,天色紅紅。案件編號﹕死因研訊一二四二——二○○五。